10月10日上午,武汉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政协七楼主席会议室召开。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参加了会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市综治委副主任、市预防领导小组组长李传德同志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团市委书记、市预防领导小组副组长沈涛同志主持。
此次会议是在市综治委统一部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旨在明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审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规章制度》,全面部署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方法,不断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
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预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滨宣读了《关于调整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武综文 [2012]26号)。团市委副书记李先勇同志代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近年来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了报告,对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作了部署:一是探索建设社区青少年服务站网格化管理;二是研究制定青少年空间战略发展规划;三是继续深入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四是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五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服务工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规章制度》,下发了《关于印发<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武综文[2012]27号)和《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帮扶工作的通知》(武综办文[2012]17号)两个重要文件,全国维权岗示范点汉阳区检察院、省级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示范点硚口区预防办、省级农村留守儿童示范点江夏区预防办等3家单位分别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和职能交流了在开展预防工作过程中的体会。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市综治委副主任、市预防领导小组组长李传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传德主席高度肯定了近几年来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紧迫感。各成员单位、名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工作的成效和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综合防治,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中的各项任务。首先要积极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预防工作。做好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帮扶,对在校学习兴趣不浓、学习成绩较差的孩子要多给予关怀和爱护,组织基层党政干部、政法干部、“五老”人员、志愿者、专业社工等力量与他们保持正面接触和长期联系,加强教育矫治,提供物质帮助、心理干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介绍等服务;其次要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青少年的身心特点、思想逻辑和成长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最后要着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坚决取缔含有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宣扬色情、暴力、迷信、赌博、恐怖等内容的出版物。坚决取缔非法网站,坚决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社会极端现象网上宣传报道的舆论调控。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文化建设,推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建设绿色互联网,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加强协调,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努力,要不断创新预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争取每年一个主题活动,五年一个系列,主题活动要有特色、有效果、有影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争取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要加强责任意识,做到满腔热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做好预防工作,争取今年的工作做得更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