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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团费收缴和团的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source 更新时间:2006-11-13

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市属大专院校团委:

    团费的收缴、管理和团的情况统计年报工作是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做好2006年度团费收缴和团的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市直属单位团组织务必严格按《团章》和《关于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武团发[1994]15号)的要求,尽快收缴本单位共青团员2006年度团费,并按有关比例上交团市委组织部;各单位缴纳金额原则上不得少于2005年标准,部分单位由于团员超龄、下岗或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等原因造成上缴任务难以完成的或者低于2005年上缴标准的,需将团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报团市委组织部。

    2、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市直属单位团组织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2006年度团费收缴任务的,团市委将取消其全年市级以上团内表彰的评选资格,同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全市团组织通报。

    3、共青团统计年报工作对于全面了解全市团的组织设置、团员队伍现状、团员分布及流向等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做好下一个阶段团的工作的重要基础。市直属单位团组织务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好本年度年报统计工作。

    4、团的情况统计年报要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要认真把握各项统计口径,特别注意以往年报统计工作中容易出错的地方,确保报表正确无误、各项数据平衡;年报统计使用团中央的共青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ccyl.org.cn/download/index_software.htm)。

    5、2006年度团费和统计年报(打印报表及电子版文档)请于2006年12月31日前交团市委组织部。

    注: 《关于加强对市直属团组织隶属关系动态管理的通知》(武团发【2006】12号)文件中新调整为团市委直属管理的团组织须缴纳2006年下半年的团费。列入团市委非直属重点联系单位的团费,仍缴纳给各自上级团组织,

    联系电话:85499905(fax)    电子邮件:whgqtzzb91@163.com

                                           共青团武汉市委组织部

                                                200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