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到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院调研
9月9日下午,由团省委权益部、省检察院侦监处、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组成的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行七人来到新洲区检察院检查指导“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新洲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日平、副检察长魏祥胜、余汉泉、政治处主任卢建翔等院党组成员陪同检查,新洲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检查组一行首先观看了新洲区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纪实宣传片――《托起明天的太阳》。随后,副检察长魏祥胜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法制宣传等五个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新洲区院近几年开展创建杰出“青少年维权岗”的主要作法以及取得的成效。
在听取汇报后,团省委权益部部长徐蓉对新洲区院创建全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在充分肯定新洲区院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取得的工作实绩同时强调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全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提出了高标准和严要求。她说,要注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宣传的方式,突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延伸维权工作触角,确保青少年维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不断探索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净化维权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维权工作合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省院侦监处处长尹晔斌对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全员参与,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在机构、制度、经费上给予了充分保障;率先设立“未成年办理刑事案件办公室”,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工作有措施、有实效,要继续坚持不懈,常抓不怠;要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深化完善,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
团区委肖新锋书记代表区相关单位结合区团委掌握和了解的新洲区院近几年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在会上作了发言。同时,对新洲区院“青少年维权岗”参评全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寄予高度期望。
最后,查日平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对检查组一行莅临新洲区院关心和指导创建全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新洲区院青少年维权岗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但青少年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以极大的热情常抓不懈,更要不断完善制度取得更大成效。在下一阶段,新洲区院将积极拓宽思路,全方位、多侧面地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创新维权意识,拓展维权工作领域,革新维权工作方法,落实维权工作措施,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出积极贡献。
会后,检查组一行视察该院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办公室、未成年心理辅导室和荣誉陈列室,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与青少年维权岗的干警进行了亲切交谈。
据悉,新洲区检察院自2009年争创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成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室”,先后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实行“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全面保护、优先保护、平等保护”的工作理念,先后在全区30多所中小学组织开展“检校联动,共建平安法制校园”活动,对2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对3名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对11名未成年人决定取保候审,对37名未成年人建议适用缓刑,共帮教未成年人114人,受帮教的对象95%无新劣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先后被评为"武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此次将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参加首届“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