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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庭审搬进大学校园

来源:江夏区 更新时间:2012-06-26

 

被告人余某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月26日,团江夏区委联合区法院在武汉东湖学院举行模拟法庭,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正在开庭,该校22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2012年3月15号,被告人余某在其来临时租住的大桥新区大花岭小区D6栋2单元2楼220室以人民币120元的价格将2棵“麻果”贩卖给余某某。接警后公安人将被告余某及余某某抓获,并在屋内查获被告余某藏匿的“麻果”75颗、冰毒11袋、毒资120元。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展开由吸毒到成瘾终至贩毒的讯问调查,公诉人在辩论环节增加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的后果描述,被告人认识毒品危害并真诚悔罪,休庭时学生们发表了对禁毒的认识与感想,通过真实的案例引起了学生共鸣。

学生纷纷表示:我们应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虽然。你可能就是吸食一次,但是你可能就要戒毒终生,我们觉得这个代价真是太大了,现在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就更应该远离它,因为我们以后的路很长嘛。

同日,江夏区体育馆门前,“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青年志愿者冒着细雨为来往的群众讲解防毒拒毒知识,特别是积极引导青少年在没有走上社会,社会经验非常少,容易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的前期,提升他们对毒品的辨别能力,增强他们拒绝毒品的能力,让每个青少年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辨别新型毒品,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先后有近300名青年及群众前来咨询了解防毒知识,发放各类宣传手册资料2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