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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 “动真格”

来源:新洲共青团 更新时间:2012-07-02

 

新洲区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 “动真格”

 

    6月28日下午2点30分,新洲团区委召集了全区所有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和所属团组织负责人,以随机选取、突击暗查的方式对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此举,旨在扎实推进新洲区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部署的“青春建功展风采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切实提高青年文明号服务质量和水准,确保青年文明号“牌匾不丢、形象不失”。

    新洲团区委按照(武青组发【2012】4号)要求,结合新洲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推出了“新洲区窗口服务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表(试行)”。在评分表中结合“八有八优”对青年文明号争先创优活动进行了量化,对“办公环境、服务形象、群众评价”这3项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活动开展期间,团区委将按照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的统一要求,通过临时招募的志愿者,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按照4块活动内容和《评分表》确定的标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进行不定期、突击监督检查。每一次评分将记录在案,同时报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得失分的情况,将直接以书面形式知会分管领导和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对于不定期、突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得分在80分以下的,或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或争创集体,将责成青年文明号所属单位团组织迅速进行停牌整改,整改基本到位后方可再悬挂、张贴青年文明号牌匾或有关争创标识。

    对于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已作摘牌或暂停争创处理的,团区委在一年内(头年5月到第二年5月)不再将其纳入武汉市级青年文明号的争创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