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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有”安全管理人员

来源:中建五局武汉分公司 更新时间:2015-11-09

    刚入学的时代,父母、老师常常教导的是,长大后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参加工作后,经历多个岗位锤炼,到了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当初领导也好、经验之谈也罢,要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四勤”——脑勤、手勤、口勤、腿勤。

    前不久,也不记得是在哪个网页或者报纸上刊登的一文中看到: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四有”——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在感受到不无道理的同时,不经意间,与自己从事的安全岗位联系起来。觉得安全岗位的人员,也要做到这“四有”。

    首先说“心中有法”。作为一名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你心中肯定要装有法。什么法呢?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等,你肯定要熟记于心。作为中建人,还要牢记中建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条例。这样,你在工作中才会做到“知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的准绳办事。

    其次,“心中有民”。就是从事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这一岗位,要时刻想着农民工兄弟姐妹,把他们的人身安全当着一件大事。你要有强烈的把他们当着你的亲兄弟姐妹一样看待,处处关心他们,想方设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这样才能做好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出现,以此确保安全。

    再次“心中有责”。就是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有一份强烈的责任心,对待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比如,日常巡查中,你发现了一处可以自己动手立即消除的隐患,你却视而不见,或者非得等劳务或者其他人安排人来解决、消除。往往你的一个举手之劳,可以立即消除,然而在没有这份责任心的时候,层层往后拖,也许本是一件小隐患,结果铸成大问题或者伤亡事故。

    其实,“四勤”中的手勤,也是相对有责任心的人而言的。没有责任心的人,看到问题或者隐患,也不会自己动手解决。

    最后“心中有戒”。一戒形式主义,切勿喊的紧、抓的松,管理者不能鉴于人情,关系等不敢真抓实管,对于隐患和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戒短期行为,紧一阵、松一阵。结果欺骗上级、坑害自己。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三戒简单处罚,重处罚、轻效果。对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不仅仅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更要让当事人真正吸取教训,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四戒重视不一。重复杂、轻简单。俗话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能因为简单,次要就放松警惕。

    说一千道一万。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干什么都要与时俱进吧!(罗先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