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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司法局开展“如何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座谈研讨会”

来源:洪山区 更新时间:2006-06-16

    5月22日,我区司法局邀请市矫正办主任、区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系的李艳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团代表成员、部分矫正对象和家长、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了“如何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座谈研讨会,从矫正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矫正对象、监护人以及专家教授不同的角度征集和寻求解决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的良方。

    会上,志愿者服务团代表汇报了服务团从成立至今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帮矫工作,反映了帮矫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未成年矫正对象较多的珞南、关山、洪山、左岭四个司法所所长结合各街、镇实际,从不同角度总结了对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的措施。李艳华教授对这类矫正对象的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她认为抓好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一是要有步骤、稳定地吸收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借助各界人士的名望和社会资源多形式开展矫正工作,不搞一阵风;二是探索队伍建设,给矫正工作人员一个合理的名份,便于他们名正言顺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三是要加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定期请心理咨询师作心理辅导,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市社区矫正办田汉国主任通报了全市青少年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明确了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项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成长环境、帮教环境。田汉国主任在肯定了洪山区前阶段工作的同时,对我区下步工作寄予了厚望,他希望洪山区在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胆探索实践,闯出路子,积累经验,作出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