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暑期即将来临,为开展好全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提高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让全区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健康、科学、文明、安全的暑期,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2006年全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小时候·我的暑期我快乐”为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素质为目标,促进青少年学生在暑假期间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学有所乐,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总体原则:暑期教育活动要坚持体现益德、助智、健体、促美的特点。活动要本着“面向全区、立足基层;全体参与、资源共享;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小型多样、安全可行;健康有益、寓教于乐”的原则,要贴近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各项教育参与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保证暑期活动的实效性。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主要内容
2006年暑期,全区要紧紧围绕“小时候·我的暑期我快乐”的主题,积极开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信念之旅、体验之旅、法治之旅、文明之旅、健康之旅等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养成美德,告别陋习,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
1、信念之旅: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暑期,各街青教办要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通过讲座、报告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党史和长征历史教育,加强青少年对国情、党史的教育,树立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了人民的解放、民族的振兴和国家的繁荣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教育青少年不忘历史,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好“2006年汉阳区首届‘社区好少年’”评选活动,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2、体验之旅:广泛开展体验教育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中快乐、在参与中获知、在参与中提高、在参与中进步。稳步推进以激发青少年“自发参与、自我挑战、自励奋发、服务他人”为宗旨的武汉市青少年市长奖励计划,认真做好试点工作,鼓励青少年学生通过开展公益服务、拓展训练、技能培养、体育锻炼和团队生活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青少年社会服务意识;组织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通过开展爱心捐赠零花钱、爱心捐物、学生互访、通信交流等形式,促进青少年学生团结友爱、友好合作、共同进步;要针对青少年学生在暑期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开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法治之旅:按照依法治区的要求,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宣传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组织青少年参观大型《为了明天——武汉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室内展和户外巡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武汉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综治特派员、法制副校长、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等专业化青少年服务队伍作用,利用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故事会、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继续组织开展“捐献旧报刊、携手铸明天”活动,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发挥社区志愿者优势,通过志愿者与社区对口合作,充实社区问题青少年帮扶工作力量,引导青少年远离不良网吧、远离毒品、远离不良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4、文明之旅: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暑期,要对青少年学生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拥军优属、邻里互助、扶弱助残、志愿服务、宣传诚信、保护环境、文明礼仪等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引导他们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走进水乡”美术、摄影采风、第六届武汉学生征文、征画、摄影大比拼、百场儿童木偶剧进社区、“新苗杯”中学生电视节目主持大赛、首届“马小跳”校园剧全国邀请赛、中国青少年多元智能大赛(湖北赛区)、“楚艺杯”第二届少儿网络绘画大赛等市区各项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编、传、唱、演新童谣、新儿歌,丰富青少年学生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学生文化品位;要引导青少年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遵守《全国网络文明公约》,正确使用网络。
5、健康之旅:开展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思想,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区青少年学生社区三人篮球赛、象棋比赛等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暑期生活,培养青少年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武汉阳光心理辅导团心理咨询师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服务,使青少年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整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加强青少年学生行为习惯教育,认真组织好“小鬼当家”、“红色之旅”生活夏令营、“校园明星”好习惯拓展训练营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升文明素养。
三、营造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暑期是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时机。各级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把做好暑期工作作为一项凸显社会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关怀,让家长放心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自觉履行青少年教育的职责,并根据自身优势,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共同营造暑期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要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使青少年学生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要保证所辖范围内青少年活动场所向青少年开放,对集体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学生要减免相关的费用,腾退被挤占、挪用、出租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取缔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切实优化暑期青少年成长环境。
区教育局要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社区评价体系,将学校教育和暑期教育有机衔接,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在人力、物力上给与支持。区卫生局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健康、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区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安排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专栏、电影、电视、书刊,引导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快乐、文明地度过暑期。区公安局要利用暑期对青少年进行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犯罪。区建设局、计委、规划局要加大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对组织青少年参观我区重点工程等活动给予支持。区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对暑期青少年日常用品质量进行检查。区新闻出版、文体、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坚决查禁违规网吧,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区场。区文体局要安排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适合青少年学生活动的场所,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提供优惠和免费服务,同时也要利用已有的场馆组织青少年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和为待业、失业青少年提供就业培训。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要深入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并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区民政局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对孤老、军烈属、老干部、老专家进行慰问。区科协要利用暑期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夏令营等教育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科普知识教育。区环保局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环境知识竞赛、环境小卫士评选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区旅游局、区园林局要对青少年暑期夏令营和游园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对青少年学生进入区属各公园、旅游景点的有关费用实行优惠。区老干局要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区总工会要关心困难职工子女的暑期生活。各级团委、青教组织要充分发挥社区青少年学校、青年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区妇联要利用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庭学校开展暑期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各驻汉部队和军事院校要积极会同青教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和纪律教育。
四、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领导,把组织开展好暑期活动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好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场地落实、工作内容落实。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慰问等工作,确保暑期活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策划、组织、实施本地区(单位)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每项活动力求做到活动方案(计划)、措施和内容等方面的落实。鼓励创新活动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局面。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选准项目,注重特色,保证实效,要让青少年学生通过参加暑期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
(三)注重安全,加强宣传。各级青教组织和青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一切对青少年会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凡是因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宣传,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要保证暑期信息渠道的畅通,青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青教办要及时向区青教办反馈暑期工作信息,并在7月初和8月底以前,分别将今年暑期活动安排及总结材料报区青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