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青年理论读书小组学习成果展之五
周蜜供稿
荣辱观古已有之,荣辱心人皆有之。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是一个知荣辱、重礼仪的民族,国人历来以通晓礼、义、廉、耻自居。自古以来我国就是礼仪之邦,两千年前先人们就提出“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标准。上世纪80年代初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活动,亦成为一个时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理想航标和行动指南。如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更是把一条泾渭分明的是非界限、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国家机关的活动准则,就是要我们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时期,我们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挂在嘴边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对于我们来说,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民”是谁?“人民”在不同的情境中有着不同的所指,可以是父母、一个路人乃至整个社会。只有坚持具体而微的人民观,服务才有真实的落脚点,而不至于成为空洞的口号。一如雷锋同志,他“为人民服务”的对象就不仅限于某一个人、某一类行为,而是落在实处。服务人民不在于能力的大小,而在于个人的态度与意向,更为重要的是形成“心中有他人”的服务意识。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人是社会中的一员,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协作,构成了这纷繁的物质社会。现如今这个社会,受一些外来思想的影响,多数年轻人在主张个性的同时却忽视了人的共性,多了些自负,少了些宽容。每一个人,既然能在世上生存,那就有他的长处,没有谁十全十美,当然也就不应该有鄙视。有人说吃得小亏,才得到大福,这句话不无道理,任何力量都只有在此消彼长下才能融合,人也一样,只有在互相谦让中才能得到交流。
作为法律援助科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服务的对象大都是农民工、残疾人等一些弱势群体,在他们面前,我比他们有学问,比他们有权利,比他们富裕,但我不比他们高明、坚强。因此,对待他们,我认为应当如同对待每一位亲人,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站在他们的角度用心去做他们的事情。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应该如此,相互团结,懂得谦让,少一些自负,多一些谅解。
一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个是内心里崇高的道德,另一个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时期社会风尚的风向标、指南针。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