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团情导读 > 基层团讯

换位思考还需还位办事

来源:洪山区 更新时间:2006-07-19

—洪山区青年理论读书小组学习成果展之十五

黄 琳供稿

    孔子曾有一句老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出了做人的行为准则。且不说这话是否决对,是否曾有固执于此而产生笑话的人。在我看来,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一想总是没错的。换句话说就是换位思考、还位办事。

    现时社会中,个别“公仆”往往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挂在嘴边却抛置脑后,他们没有跟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换位思考,而是跟“大腕”“大款”和“暴富族”换位思考,眼馋和追羡其高级的待遇、奢糜的享受。这么一换位思考,当然迷失方向,走入歧途。作为一个正常思维的人,分辨是非,知荣知耻本是人之本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他人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行为和做法,我想即使是有过此类行为的人内心也不免骂上几句吧。那为何不能自省呢?

    播种一个行动,你会收到一个习惯;播种一个善行,你会收到一个善果。你有权利非公平地对待其他人,但你这种非公平的态度,将会使你“自食其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种文明。一个人真正成为文明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需要外界的约束,更需要自身的修养,需要长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品味正在学习的“八荣八耻”,是否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暗暗思索间明白过来,“八荣八耻”不就是中华民族一直倡导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吗?

    知荣、重荣或许容易,知耻、改耻却并非易事。是非应当明辨,荣辱自在心间。荣辱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动力,有了荣辱观,人才会不断修正自己。要保持正确的言行,一靠法治,二靠良好的社会风尚,三要靠家喻户晓的教育机制,四靠换位思考的自觉性。记得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时曾提出要“内省”。“吾日三省吾身”可能无法做到,然而天天“自省”确能明辨得失,管住自己的言行。“知错而能改善莫大焉”。有了荣辱观,是非分明,黑白清楚,换位思考时,才更能够去伪存真,还位办事时,才能真心为百姓谋福祉。

    在我们的工作中,在展开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时,常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百姓。或许会有企业老板、教授学生、商户小贩、有由于城中村改造而一夜致富的村民,但绝大多数时候,面对的是缺乏法律知识,缺少经济实力,甚至可以说是生活困难的基层百姓。面对他们,我们如何做到全心全意地提供法律服务,虽百转千折,劳心劳力而毫无怨言?这不仅仅需要些换位思考,还须还位办事,将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贯穿于行动之中。通过换位思考,让我们揣摩到纠纷双方的复杂心理,依法调解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通过换位思考,让我们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可能受到的种种歧视,用关怀和爱心帮助其重回正途;通过换位思考,让我们对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发自内心地去开展法律援助;通过换位思考,让我们了解百姓的心理需求,感受到他人的情绪,将法律服务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