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教〔2006〕1号
2006年全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意见
各街镇(处)党工(党)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风景旅游管理处,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暑期即将来临,为开展好暑期活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让全区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健康、科学、文明、安全、充实的暑期,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2006年,全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我的暑期我快乐”为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以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在暑假期间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学有所乐,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总体原则:面向全区、立足基层;全体参与、资源共享;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小型多样、安全可行;健康有益、寓教于乐。要把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相结合,注重引导青少年自觉实践、自主参与,自觉遵循道德规范;要坚持体现益德、助智、健体、促美的特点,贴近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保证暑期活动的实效性。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主要内容
暑假期间,全区要紧紧围绕“我的暑期我快乐”的主题,积极开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信念之旅、体验之旅、法治之旅、文明之旅、健康之旅等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养成美德,告别陋习,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
1、信念之旅: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也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暑期要采取座谈会、报告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五老”队伍(老战士、老专家、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的育人优势,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党史和长征历史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了人民的解放、民族的振兴和国家的繁荣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教育青少年不忘历史,自强不息,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使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在此基础上,配合市青教办开展好以“知荣辱、展新风”为主题的短信、图片、漫画、DV系列征集活动。
2、体验之旅:广泛开展体验教育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中快乐、在参与中获知、在参与中提高、在参与中进步。全区各级青教组织要在暑期广泛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社区、走向乡村,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手拉手、体验训练等体验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小发现、小发明、小制作活动,增强学生的自主能力、动手能力、辩知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义务劳动、志愿服务、道德评议等实践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要针对青少年学生在暑期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开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法制之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的要求,结合“四五”普法规划,发挥法制副校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青少年教育专业服务队伍的作用,采取知识竞赛、故事会、法制宣传展览、以案说法等形式,继续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便于青少年参与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捐献旧报刊、携手铸明天”活动,切实做好留守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引导青少年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不良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暑假期间,团区委、青教办还将在区政法委、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下,继续以“四表一总结”的成功模式,对问题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在此基础上,配合市青教办,组织青少年参观《为了明天——武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
4、文明之旅: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暑期,要对青少年学生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拥军优属、邻里互助、扶弱助残、志愿服务、诚信宣传、环境保护、文明礼仪等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引导他们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要引导青少年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遵守《全国网络文明公约》,正确使用网络。
5、健康之旅:开展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思想,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区青少年学生社区三人篮球赛、象棋比赛等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暑期生活,培养青少年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依托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的资源优势,组织心理咨询师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服务,使青少年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整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要特别注意防止青少年学生到江河湖泊游泳时发生溺水事故,要组织人员在沿江、沿河地段及湖泊、水库、水塘等区域开展巡查,设立警示牌,制止青少年学生在江河湖泊和建筑工地沟地游泳、戏水,鼓励青少年学生多参加有组织、有安全保障的游泳健身活动。区青教办将集中组织开展“关爱生命”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在沿江、沿河等发生过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营造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暑期是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时机。各级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把做好暑期工作作为一项凸显社会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关怀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好、抓实。要自觉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要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使青少年学生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要保证所辖范围内青少年活动场所向青少年开放,对集体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学生要减免相关的费用,腾退被挤占、挪用、出租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取缔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切实优化暑期青少年成长环境。
暑假期间,各青教成员单位要继续以“留守学校”为平台,进一步抓好农村留守子女教育管理工作,全方位整合人、财、物等工作资源,集中优势,形成合力,不断深化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办学机制,不断强化师资力量,共同做大做强这一“品牌”工作。
区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安排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专栏、电影、电视、书刊,引导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快乐、文明地度过暑期;要对青少年暑期活动进行连续、纵深报道,宣传在暑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各行各业关心青少年成长的风采;要通过舆论优势,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帮助弱势青少年群体。
区教育局要从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群体入手,组织开展有助于提高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丰富多彩暑期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社区评价体系,将学校教育和暑期教育有机衔接,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区卫生局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健康、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区文体、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坚决查禁违规网吧,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市场。
区文体局要安排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适合青少年学生活动的场所,为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提供优惠和免费服务;要利用已有的场馆组织青少年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区科协要利用暑期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报告会、科技夏令营等教育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科学知识教育。
区环保局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环境知识竞赛、环境小卫士评选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要深入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并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帮教。
区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对暑期青少年日常用品质量进行检查。
区建设局、计委、国土规划局要加大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对组织青少年参观我区重点工程等活动给予支持。
区总工会要关心困难职工子女的暑期生活。
团区委要发挥团的组织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
区妇联要利用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庭学校开展暑期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
区民政局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对孤老、军烈属、老干部、老专家进行慰问。
区老干局要发挥“五老”的作用,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同时为待业、失业青少年提供就业培训。
区公安分局要利用暑期对青少年进行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犯罪。
区民族宗教旅游局要对青少年暑期夏令营和游园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对青少年学生进入区属旅游景点的有关费用实行优惠。
区文联要努力创作和传播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作品,并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学生交流,扶持文学新星。
四、开展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领导,把组织开展好暑期活动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好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场地落实、工作内容落实。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慰问等工作,确保暑期活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策划、组织、实施本地区(单位)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活动有安排、实施有保障。鼓励创新活动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局面。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选准项目,注重特色,保证实效,要让青少年学生通过参加暑期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
(三)注重安全,加强宣传。各级青教组织和青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一切对青少年会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凡是因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暑期活动的宣传,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要保证暑期信息渠道的畅通,区青教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青教组织要及时向区青教办反馈暑期工作信息,并在7月初和8月底以前,分别将今年暑期活动安排及总结材料报区青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