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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2006年青少年暑期活动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表

来源:新洲区 更新时间:2006-08-14

2006年青少年暑期活动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表

序号

单  位

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共性目标

特 色 目 标

完成

时限

责任人

1

广电局

加强对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区青少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弘扬时代精神;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中的问题,加强舆论导向和监督工作;

(1)每周报工作进展情况至少一次;

(2)每周报反映活动的文字信息或图片、影像资料至少一次;

(3)针对所有工作目标任务,与7月初和8月底分别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对暑期青教活动进行报道;继续摄制好暑期青少年专栏——《百草园》。

8月底

王欣吾

2

文体局

指导各级文化馆、站和图书馆,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娱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确定适宜青少年的影院和其他活动场所,定期对青少年开放,并实行优惠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坚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负责全区青少年群众性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的实施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健身运动和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全区青少年体育竞技比赛活动,培养青少年多方面体育爱好,在全区青少年中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网吧进行集中突击检查1次,对违规网吧依法查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青少年观看一批青少年教育题材电影;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竞技比赛不少于1项。

8月底

尤显全

3

教育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德、智、体、美“四好”的原则,使青少年学生得到全面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教育工作者的育人意识,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加强对社会办学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办好各类青少年职业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失、辍学学生的返校工作,做好弱智、聋哑、工读等特教工作;配合校外青少年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社会教育活动,共同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的有效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组织对青少年学生暑期健康、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组织青少年开展“清洁新洲、美化家园”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与爱同行----在社会关注中成长”主题读书征文活动;开展青少年“奥运圣火到北京”书信写作活动。

8月底

陈 琳

4

总工会

依法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青年职工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具体问题;加强对职工进行“为国教子”的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培养教育好青年职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工的帮教转化工作。

依托社区组织困难职工和子女共同参加的文娱活动不少于1次;确保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子女在新学期开始时顺利入学。

8月底

吴春兰

5

妇联

结合开展“五好家庭”、“家庭文化建设”、“好家长”等活动,深入研究家庭教育的规律,总结和推广家长教育子女的好经验;维护青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帮助青年妇女解决新形势下婚姻、就业、子女家庭教育等实际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失足青少年、特别是失足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的工作。

利用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庭学校开展暑期活动不少于1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加强暑期家庭中的亲子双向教育,让青少年和家长在活动中交流感情。

8月底

罗秀丽

6

科协

负责全区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适宜于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强化青少年的科技意识;组织开展好全区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组织青少年夏(冬)令营,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思想观念。

组织开展青少年暑期科技夏令营不少于1次;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科技竞赛活动1次。

8月底

郭凤华

7

人民法院

研究掌握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参与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审查青少年犯罪,坚持少年审判庭工作制度,加强少年审判庭陪审员工作;依法及时办理青少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判管制、缓刑的青少年人员的监改、帮教工作。

依托街镇,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不少于2次。

8月底

朱 芹

8

检察院

掌握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参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执法机关在拘捕、审理、改造犯罪青少年工作中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做好青少年案件免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

联合区司法局,依托街镇,以法律知识,国家安全知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主题,在青少年中开展专题讲座2次。

8月底

余汉泉

9

公安分局

掌握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参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做好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场所等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坚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1)每周报工作进展情况至少一次;

(2)每周报反映活动的文字信息或图片、影像资料至少一次;

(3)针对所有工作目标任务,与7月初和8月底分别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联合文体、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网吧进行集中突击检查1次,对违规网吧依法查禁;会同区司法局针对看守所青少年犯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

8月底

王斌林

10

司法局

掌握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参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劳教场所管理工作,改进管教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配合有关部门,对失足青少年进行联合帮教,做好“两劳一少”释解青少年的就业、就学工作。

会同区检察院,依托街镇,以法律知识、国家安全知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主题,在青少年中开展专题讲座2次;联合区公安分局针对看守所青少年犯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次。

8月底

何丽霞

11

财政局

研究掌握新时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参与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掌握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情况,支持有关部门加强活动阵地建设;为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提供必要财力保障,督促街镇财政部门解决同级青教组织经费问题。

为全区青少年暑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8月底

吴列民

12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掌握新时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有关政策,研究青年就业需求和择业趋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青工岗位培训和待业青年岗前培训,妥善解决新形势下富余青工的再就业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青工劳动保护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体工商违法雇用童工。

对单位或个体工商违法雇用童工进行突击检查不少于1次,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8月底

陈 器

13

卫生局

负责全区青少年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掌握青少年生理、身心特点和规律,对育龄青年进行优生优育的教育;加强青少年的医疗保健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青少年常见病和流行病;普及青少年生活卫生常识,加强对青少年饮食卫生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生活、健康成长。

组织青少年学生进行暑期健康、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依托街镇,组织卫生系统青年志愿者对青少年集中开展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服务不少于2次;开展一次卫生检查。

8月底

张毓康

14

民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学军、爱军、拥军、优属活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孤儿、流浪或迷失儿童、弃婴等未成年人的收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年开展计划生育的国策教育,做好青年婚姻指导工作。

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对孤老、军烈属、老干部、老专家进行慰问不少于1次;组织社会孤儿、流浪或迷失儿童开展“爱心超市”活动1次。

8月底

龚和松

15

工商分局

参与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劳务市场和商品市场的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体工商者雇用童工,查处有损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强青年个体工商户的教育管理,保护和支持他们合法经营。

会同文体、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网吧进行集中突击检查1次,对违规网吧依法查禁;查处有损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对食品饮料、学习用品、用具类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清查,采取重点打击行动不少于1次;

8月底

陈建敏

16

环保局

负责全区青少年的环保国策教育,参与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环境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加强对青少年学习活动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青少年学习活动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环境保障。

依托街镇,组织开展青少年环保知识讲座不少于1次。

8月底

叶银萍

17

老干局

动员广大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参与青少年教育工作,组织部分有经验、有专长的老同志担任青少年教育校外辅导员;对青少年进行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倡导社会新风尚。

依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活动1次。

8月底

陈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