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各大新闻媒体连续集中报道我区外出务工青年杨功华、张红军、李明星等人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按照区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团区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上看望慰问了这些“平民英雄”,进行了学习宣传和表彰。为了进一步在全区青少年中掀起学英雄、倡新风、树形象的新高潮,团区委决定在全区团员青年中开展“树立外出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树立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旨在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在认真学习黄陂务工青年的先进事迹,联系自身实际,结合当前形势,认真思考如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时代新风,立足岗位奉献,树立黄陂青年新形象。经过大讨论,形成自强不息、乐观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为黄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要求
开展“树立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是共青团组织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有效载体,是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品牌工作,是服务外出务工青年的重要途径。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迅速掀起大讨论活动的高潮,把学习务工青年先进事迹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与加强青少年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黄陂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融洽和谐、团结互助、相互关爱的社会环境,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
三、方法步骤
开展“树立外出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时间为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
1、深化认识。时间从8月到9月。每位团员青年要广泛收集学习杨功华、张红军、李明星等人先进事迹,准确把握大讨论活动的目的与意义,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展讨论打牢思想基础。
2、积极讨论。时间从9月到10月。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团员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外出务工青年新形象的标准,开展大讨论。要充分听取每个团员青年的意见,综合大家讨论结果,在形成广泛共识基础上,对务工青年新形象的标准作出初步概括。
3、集中交流。时间从10月到11月。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要汇总基层团组织初步概括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标准,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并组织团员青年对各级团组织形成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标准进行集中交流,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提出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标准,体现时代精神、反映青年特征、符合实际,对黄陂务工青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更强的针对性。
4、总结提炼。时间从11月到12月。要本着切忌空泛、力求具体的原则,以培养增强黄陂务工青年思想政治素质、模范意识为重点,以切实服务黄陂务工青年为突破口,对不同群体的务工青年标准进行逐字逐句的修改,再一次征求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总结提炼出既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工作特点、又符合本区本单位实际、不同群体特征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标准。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直属团组织要把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团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指导督促基层团组织扎实开展,认真总结,争取让更广泛的团员青年尤其是黄陂务工青年都参与到讨论的热潮中来,确保活动的广泛性。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团的工作现状,紧密联系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和岗位实际,确保讨论活动取得实效。团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2、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各级新闻媒体上和团内各种信息交流渠道,不断加大对树立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在全区团员青年中营造热烈的讨论气氛,形成声势。
3、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要及时总结开展树立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提炼、归纳符合实际特点的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在全区广大务工青年中宣传倡导。
区直属团组织要将黄陂务工青年新形象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团区委办公室。
共青团武汉市黄陂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