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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青少年犯罪逐年上升呈现出三个特点

来源:黄陂区 更新时间:2006-09-26

   8月中旬——9月中旬,黄陂区团委、区青教办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对全区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其情况令人堪忧。2003年,黄陂区检察院共批捕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案件47件71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人犯罪案件7件15人;2004年,批捕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案件56件97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人犯罪案件10件18人;2005年,批捕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案件68件103人,其中,18岁以下未成人犯罪案件11件18人,犯罪数量和人数逐年增加,且呈现出三个特点:1、犯罪年龄低龄化。区检察院3年来办理的28件5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处于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3人。2、盗窃、抢劫、杀人、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所占比例逐年递增。2003年为12件,2004年为185件,2005年为26件,分别占当年青少年犯罪案件案件总数的22.2%、27.2%和32、9%。3、犯罪方式和手段团伙化、成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