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区35岁以下刑释解教人员共计281人,其中刑释人员112人,占39.8%。解教人员169人, 占60.2%。刑释人员已就业32人,解教人员已就业25人。其就业安置的主要渠道:一是做好待业登记,根据他们的特长,适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二是积极动员原单位消除偏见尽量安置;三是各街、社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消化”一部分无业人员;四是帮助和鼓励释解人员自谋职业。为了解决释解人员生活出路,对19名回归的释解人员按相关政策给予临时补助,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多渠道安置,妥善安置释解人员40多人。但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工作就业稳定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