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的数据显示,我区两劳刑释解教青年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从作案形式看,团伙犯罪比较突出。由于受自身的生理、心理条件和生活阅历限制,在社会上容易形成“小团体”,相互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吸毒等。为了实现犯罪目的,他们相互利用,随机组合,规模不断扩大。这种团伙犯罪,犯罪能量大,活动范围广,蔓延速度快,对社会危害性较大。
2、从犯罪类型看,主要涉及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伤害、寻衅滋事等罪行。在2002至2006上半年的35岁以下刑释解教人员犯罪中,盗窃案共70人,占24.9%;抢劫案共51人,占涉案总数的18.1%;抢夺案共30人,占涉案总数的10.6%;吸毒共98人,占34.8%;伤害案共4人,占0.1%;寻衅滋事案共8人,占0.3%;诈骗案共7人,占0.25%;。这五类案件占青年犯罪的95.7%。特别是侵财类和吸毒案件比例高,盗窃、抢劫、抢夺和吸毒案件占青年犯罪的88.6%。所得赃款主要用于挥霍和吸毒。
3、从涉案人员的职业分布看,无业人员所占比重大。2002年至2005上半年,35岁以下刑释解教人员281人中,基本上为无业人员,无业人员中多为失学又找不到工作的青年。这些青年在多种因素的诱惑下,行为具有连续性,往往从事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