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司法局青年理论小组 余翔供稿
在不经意的一刹那,时光已从身边流逝,转眼间踏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已近一年。一年,在人生的长河中只不过是一朵小小的浪花,然而在刚过去的这一年,我却度过了一段宝贵的时光、经历了一个难忘的过程。在这短暂的时间,我从中获得的不仅是生活上的感悟,更多的是工作上的经验。
“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我踏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后第一个明白的道理。经过近一年在基层的锻炼和学习,通过与居民群众面对面接触,我深深地意识到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作为司法行政系统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司法所,担负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乃至处在摸索阶段的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其中任何一项职能都关乎着一个辖区的社会稳定状况,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通过深入基层、扎根基层,才能深刻体会、了解群众的真实生活,才能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今年年初,司法所组织了几次大规模的走访回归人员工作,虽然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也经常随周所长入户调解、回访,但在“为群众办实事”这点上的认识还不到位。通过这次走访工作,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我切实感受到群众的困难,也更加深层次地意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多下社区,多与群众直接接触,常做换位思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盼人民之所盼,才能真正成为一名人民公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工作并非学习的终止,而是学习的新起点。在意识到实践的重要性的同时,我也深感自身知识的贫乏,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在学校获得的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常需要接受群众的来电、来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为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此时,我们需要的是广博的法律理论知识,并善于运用法律为居民群众提供帮助。不仅如此,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其他工作,我们同样会碰到许多法律问题。这就要求结合具体实践,融合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补充、积累、完善、拓展理论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本领,切实做到“学有所成”和“学有所用”。而且学习不单指书本上的学习,还包括向领导、前辈学习工作技巧和工作经验。自工作以来,在区局和街道领导的谆谆教导、所长的言传身教、以及其他前辈的扶持下,这更加让我发现自己在处理事情的幼稚以及与人交际上的不妥之处,也更加坚定我在今后工作中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寻找他人身上之亮点,善于取“他山之石”攻自身之“玉”,积累经验、及时总结,在不断地学习中完善、提高自身素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我在学校中学到许多知识,但是到了工作岗位后,才深感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匮乏。在工作中,我曾遇到法律文书书写不规范、表达意思不真实的问题。记得在学校的法律文书课程上,老师就告诫我们“法律文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当时我并未真正体会这点。经过具体的实践,我才切身感受到原来以前所学到的知识是如此浅薄,离开了实践,只是纸上谈兵。为了避免停留在理论上的空谈,我经过不断自我摸索,力求将自身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实践工作,从实践中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自己,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所谓有德无才办不成事,有才无德坏大事。自小家长就教育我“要做事首先要学会做人”,工作后,我更是牢记教诲,时刻注重个人品德的修养,树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观念,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同时,我也时时谨记领导教导的“有为才有位”的思想,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踏实做好每一件事,做到“嘴勤、眼勤、腿勤”,努力在工作中有所作为,既不“无所作为”,也不“无所不为”。在基层工作中,我们接受的是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所承担的工作多而杂,但实际上基层是一个大舞台,是展现才华、锻炼能力的广阔天地。我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及时找准位置,坚持立足于本职,尽自己所能,积极配合、融入街道的中心工作,将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中,脚踏实地干实事,力求为树立司法行政的形象献出自己绵薄之力。
一年来的经历并非都是一帆风顺的,曾受挫过、跌倒过、碰壁过,但我始终告诉自己:在哪跌倒就要在哪爬起来。这段短暂的经历带给我的是无穷精神财富的积累,必将激励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越挫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