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夏区 更新时间:2006-11-03
11月3日,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团委邀请区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科长陈静为全校师生作了一次法制报告,共有2200余名师生聆听了本次报告。
陈静同志结合大量生动的事例介绍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年满14周岁就必须负刑事责任的有哪几类性质严重的犯罪以及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几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她还针对学生平时学习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向大家详细地讲解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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