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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团委2005-2006年度帮困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武昌区 更新时间:2006-11-24

一、基本情况

1、“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利用地区青联单位和委员、区直属团组织、区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社会各界的支持,共筹集资金113835元,解决了197名中小学生的入学问题。

其中:

金龙鱼农民工子女助学金:由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直接下拨54000元,按照600/年的标准对长虹学校、明伦街小学、秦园路学校的90名外来务工子女进行定向资助。

“保利花园·雏鹰基金”助学金:争取武汉市团委学少部保利花园·雏鹰爱心助学金2100元,按照300/人的标准对7位贫困青少年学生进行资助。

武汉市“希望之星”活动:积极向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申报“希望之星”,争取捐助款8600元,帮助解决了11名中小学生的入学问题。

武昌区“情系贫困生,资助希望之星”活动捐款:团区委大力开展“情系贫困生,资助希望之星”活动,四个月以来,共筹集资金43335元,帮助了84名青少年学生。

报刊捐助:抓住《武汉晚报》“慈善月”活动和《楚天金报》“资助贫困学生上高中”活动,积极向新闻媒体推荐,争取资金5800元,解决了5名贫困学生的学费问题。(注:其中有三名各获捐助1000元,一名2400元,一名400元)。

2、扶贫帮困工作

“四给四送”:深入开展“四给四送”慰问扶贫工作,结对帮扶10个贫困户,帮扶资金3000元。

社区结对:定点结对帮扶2个社区,专项捐款6000元。

二、主要问题

1、救助帮扶力量分散。各部门都有救助帮扶职责,但就全区而言,救助面不宽,救助对象容易多头重复,且救助活动没有形成合力,声势不大。

2、救助帮扶资金的筹集与发放不规范。在帮扶资金的筹集与发放上以区慈善总会最为集中和规范,其他部门募集、发放善款法规性不强。如:各部门往往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发票,而不是慈善活动专用发票等。

3、救助帮扶的方式比较单一。目前,对低收入群众子女的社会救助主要是物质帮助(如:助学金、文具、生活用品等),还未多方位的关注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全面发展。如: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

4、全方位的救助教育、全程监督、跟踪反馈等工作体系还未构建。往往只注重“输血”,而“造血”功能不强;救助对象的认定、善款的使用等环节缺乏监督;救助工作的社会效应不明显。

三、几点建议

1、整合规范区内帮扶资源。各部门凡募集资金应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入帐,依据不同的帮扶对象可设专项帐号,发放善款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开据发票。考虑宣传扩大效应,各部门可整合力量,统一发放,形成声势。

2、建立健全多方位的帮扶体系。对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帮助除物质或资金的资助外,还应有精神鼓励、学业辅导、心理援助以及意志磨炼等。区内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优势,统一参与到对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多方位帮扶中。

3、培育建设公益性专业组织。公益性“第三部门”的形成是民主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对政府职责的有效补充。加强对低收入群众子女多方位的帮扶,公益性组织可以参与其中。如:针对低收入群众子女的学业辅导、健康心理培育,可组建武昌区青少年义务家教服务团、健康心理辅导团等专业公益性团队予以援助。社会爱心人士、社会义工也可对青少年个体进行长期定点帮扶。

4、建立低收入群众子女帮扶跟踪体系。建立对低收入群众子女成长和发展的跟踪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推进帮扶工作。同时,注意引导帮扶对象学会回报社会、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