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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武昌区 更新时间:2006-11-24

武昌区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工作是为了适应青少年教育工作专业化发展,实现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探索青少年教育工作新模式的一次尝试。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有利于改善学校教育的外部环境,是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有益补充和有力支持;有利于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青少年教育合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一、关于青少年维权岗组成

武昌区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主要依托武昌区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团、武昌区义务家教服务团、武昌区青少年法律顾问团三个青少年教育的专业团队和教育、文体、公、检、法、司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武昌区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团由取得武汉大学心理咨询师从业资格证的义务心理咨询师组成,该团队在武汉大学医学部、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对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个案辅导、团体讲座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武昌区健康心理辅导团选派4——5位心理咨询师组成团队定点服务学校。

武昌区义务家教辅导团成员由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大学生志愿者们组成。武汉大学的爱心家教、武汉理工大学“爱心助学桥”和湖北大学的义务家教志愿队在社会上十分有名,在辅导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方面效果十分明显。武昌区义务家教辅导团选派若干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组成团队定点服务学校。

武昌区青少年法律顾问团成员主要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能够给学校对“问题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挑选4——5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干部组成团队定点服务学校。

二、关于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工作试点地的选定

根据“先期试点、适时推广”的原则,综合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和效果。拟选择武汉市第十中学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学校。

武汉市第十中学地处武昌区老城区,距学校两百米为大成路菜场,流动小摊小贩多,网吧、游戏机室数量不少,校园周边环境复杂,学校管理难度大;该校为单设初中,学生家庭环境大多不好,全校共有学生528名,其中农民工子女239人,低保家庭子女64人,下岗、单亲子女更多,学生急需在物质、学业、心理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与关怀;学校领导对此次合作高度重视,有利于此项工作快速、有效的推进。

三、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的工作原则、思路和具体举措。

青少年维权岗进校园试点本着务实不务虚、突出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原则,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生心理咨询、学业辅导、贫困生资助、“问题生”帮扶5个方面由易到难,分阶段、步骤开展工作。拟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0611月——20072月底),调查、摸底、解决突出问题阶段。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学校负责对校园周边需要整治的地方进行调查,并将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向学生出售香烟和伪劣商品的小商贩等急需进行整治的情况向团区委上报;团区委负责联合、协调区综治办、区文体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向学生出售香烟的小商贩、接纳学生上网的黑网吧经营户,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学生心理咨询、普法讲座:联合武昌区健康心理辅导团心理咨询师在学校举办一次以缓解学生考前心理紧张状况为主题的心理辅导讲座。联合武昌区青少年法律顾问团在学校开展一次以学生安全自护教育为主题的普法讲座。讲座的时间、规模由团区委、区青教办与学校协商确定。

学生学业辅导:由学校对需要义务家教的学生进行一次普查,从中确定20——30名重点对象。并将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学习成绩、需要辅导的学科等基本情况提供给团区委、区青教办;团区委、区青教办负责和湖北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大学生志愿者联系,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和学校学生见面,建立一对一的辅导对子。

贫困生资助:由学校向团区委、区青教办提供需要资助学生名单及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由团区委、区青教办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适时予以资助。

“问题生”的帮扶:由学校选取需要帮助的这部分学生,人数不宜过多,以10人以内为宜,并将这部分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家庭住址、所属社区、家庭现状、突出问题等详细档案提供给团区委、区青教办。由团区委、区青教办建档,并将这些学生的档案交给心理咨询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团队,由专家对这批学生进行研究和分析,制订具体、详细、可操作的帮扶计划。

第二阶段(20073月——8月底),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阶段。

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由学校负责提供一间工作室作为青少年维权岗,武昌区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团的心理咨询师和武昌区青少年法律顾问团的大学生志愿者进驻学校定时开展工作。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巩固第一阶段的整治效果,根据当时情况和学校的需求对整治工作进行不断的调整。

学生心理辅导、普法讲座:每周四下午,武昌区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团的心理咨询师和武昌区青少年法律顾问团的大学生志愿者在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接受学生的咨询,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案辅导。利用家长会、升旗仪式、班会、队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健康心理和法制安全教育团体辅导讲座(原则上每月各开展一次),辅导讲座的主题、参加学生的范围、讲座的形式由学校和两个团队协商确定。

学生学业辅导:在第一阶段建立一对一联系的基础上,义务家教辅导活动正式拉开序目。受帮助的学生将大学生辅导学习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校团委书记,团区委、区青教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修正。

“贫困生”资助:由团区委利用区“希望之星”奖学金的发放等资助活动适时予以帮助。

“问题生”帮扶:开展“成长导师制”活动,由学校组织有经验的德育干部、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健康心理辅导团心理咨询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帮扶小组,采用定点的“多帮一”模式,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这一部分学生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团区委、区青教办每季度组织这部分学生和健康心理辅导团的心理咨询师、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一次活动:如户外拓展训练、到农家体验生活等等。通过活动来强化“多帮一”的帮扶成效。

在第二阶段,健康心理辅导团的心理咨询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要寻求有代表性的问题,通过开展定期的访谈、调研、问卷活动,与学校的德育干部、资深教师一起加强对个案辅导、团体辅导的研究,及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第三阶段(20079月开始),修正工作思路、举措,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根据前面两个阶段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思路、举措的修正,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共青团武昌区委员会

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武汉市第十中学

20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