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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直属团组织和团干部2006年度年终考核有关安排的通知

来源:黄陂区 更新时间:2006-12-25

各街乡镇团委,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木兰山风景管理处及区直各单位团组织:

按照《关于对区直属单位团委正、副书记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陂团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团区委决定对直属团组织和团干部2006年度的工作进行集中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街乡镇场团委定于2007年元月4日至5日

(4日上午9:00在区政府大楼下集中乘车)

区直单位团组织定于2007年元月10日(地点另定)

二、参加人员

各街乡镇场和区直单位团组织主持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其中任职不足半年的团干只考核工作,不考核个人。

三、考核内容

由绩效管理、特色工作、基础工作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绩效管理参照陂团发[2006]16号文里面的任务目标;特色工作是指直属团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的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或者值得推广的经验作法以及青年(集体)典型培养、团内表彰的情况;基础工作是指阵地建设、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常规性工作。

四、考核方式

分街乡镇团委和区直单位团组织两个批次集中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团组织围绕考核内容写出自查报告,逐条逐项陈述理由并打出自评分,在此基础上,采取自评、互评与团区委班子、部门负责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出综合得分(其中:自评占30%,互评占30%,团区委部室占20%,团区委班子占20%),现场打分、现场公布,从街乡镇场和区直单位团组织中按分值从高到低各取前5名作为评优对象,由团区委集体研究、综合评定出2006年度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干部。

五、有关要求

一是对照《团区委直属团组织2006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区直属团组织考核评分细则》,各直属团干准备好2006年度工作总结(包括2007年工作设想)、个人述职报告、自查报告等资料25份,并统一用A4打印装订,电子文档传团区委邮箱(hptqw@163.com)。

二是携带党组织对团组织全年工作的鉴定(字数200字左右)、团费使用帐册以及各种台帐资料,以便检查互评。其中,团费收缴实行督导责任制,集中考核时未足额到位的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三是认真填写《团区委直属团组织2006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团干部考核记载表》,其中各直属团组织须将将《考核评分表》复印25份交团区委。 

 

附:《团区委直属团组织2006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区直属团组织考核评分细则》

《团干部考核记载表》

《团区委团费收缴督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