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为了什么?依稀记得以前曾看过一篇文章,认为读书有三重境界——为知,为己,为人。
为“知”,简而言之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学问。宋太宗说:“开卷有益”。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积累,有利于开慧益智的书,也许与我们的观点并不相同,有或许有些不适时宜,但年轻的我们不妨拿过来看一看,甚至研究研究。比较之中我们获得的不仅是经验和教训,还可以增强辨伪存真的能力。换个角度看问题,更为广泛的知识和才智由此而来。
为“己”,按古人的说法就是修身、正己,培养自己的人格、道德和情操。中国的读书人注重读书,是因为他们将占有知识视为人品、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而事实也证明,读书的多少确实能对人内在气质与素质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我们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大家一起共同学习的目的就在于提高年轻人的素质和修养,用读书、文娱的方式培养我们身心的健康。在读书班,强调的是读书固然要博览,但是所读之书,也要尽可能有所选择。换句话说,不仅要多读书,还要读好书,这一点甚为关键。
“为知”、“为己”这两个层次和境界也许常常在各种场合被我们熟知,这是非常宝贵的,应该大力提倡。但是光做到这一点还不够,我认为“为人”而读书更值得我们去努力追求。在读书过程中,“书痴”、“书呆子”,作为一种学习的精神与状态,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但读书更要为人所用。董健先生曾讲了他在读大学一年级时一个有趣的读书故事: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董健先生曾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古代学者读书学习是为了自己,现今的学者读书学习是为了别人,我们应该摒弃‘古之学者’的个人主义,像‘今之学者’那样,端正学习的目的。意思是说:古代学者学习的目的在于修养自己的学问道德,现代学者的目的却在装饰自己,给别人看。
故事可以搏人一笑,笑过之后我却感触良多。读书第三种境界的“为人”,不应是装饰自己,给别人看,也不是简单得为了别人,往大的方向说应该像周恩来总理所说的“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如果从小的方面谈,就是结合我们的业务工作,为了服务辖区的群众而读书。“为人民服务”不应是空洞的口号,面对辖区群众的需求,只要是我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我们都应该当仁不让的全力去做好。在民事纠纷的调解现场、在法律援助困难对象的面前、在接待公证咨询的时候,我们从书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要随时能为我所用。因此,需要我们端正学习的态度,少些“为己”主义,多些“为人”主义;少些自我满足,多些自我解剖。
读书有三重境界,每一重境界都是一个新的逻辑起点,而第三重境界则是最高境界,也是我们每一个读书人都应该重视和追求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