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素质教育,帮助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习、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区教育局决定,从2006年10月起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导读导学”专题培训。
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导读导学全员培训,由武昌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已于2006年10月15日启动。培训对象涵盖全体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采取送培下校、分片排班、相对集中、双休日培训方式,以讲座式、案例研讨式为主,帮助教师解读修改新法的历史背景、意义及新法的七大亮点,进一步树立广大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使我区教师人人知法,个个懂法,同时辅以书面作业,以督促大家自学并深入理解新法。培训完毕,记入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24学时、4学分,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在聘请培训师资时,特邀了资深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和领导作为主讲或兼职教师,如湖北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