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乡镇场团委,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木兰山风景管理处及区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团的信息调研工作,为全区团的工作发展服务,现将《黄陂区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各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望各地认真学习贯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团的信息调研工作。
附:《黄陂区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实施办法》
共青团黄陂区委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黄陂区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黄陂共青团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全区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实现全区团的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的信息调研工作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诉求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情况,运用有效载体推动团内信息反馈与交流,开展团的工作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活动,为履行团组织的职能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细致的信息服务和调研服务。
第三条 团的信息调研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团的信息调研工作坚持分层负责制,以团组织本级信息调研工作责任、任务为重点,同时努力为上级和下级团组织服务。
第二章 信息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团的信息调研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党委(党组织)和上级团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要求的具体思路、办法以及落实中遇到的问题。
(三)共青团工作中重要工作的推进情况,特别是一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时代要求和符合本单位、本部门特点的新经验和新做法。
(四)围绕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的团的活动。
(五)各单位党政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发展的要求和指示。
(六)青年对黄陂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看法及建议。
(七)青年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新事物、新创造。
(八)有关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
(九)对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性思考。
第三章 信息调研报送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 信息、调研文章报送的数量、质量、时间要求:
(一)在信息报送上,团区委各部室要确保每月2条以上,各直属团组织要确保每月1条以上;在调研文章报送上,团区委各部室、各直属团组织要确保一年至少1篇。
(二)报送的信息要求反馈及时,可长可短,真实准确,内容鲜活;报送的调研文章要求观点鲜明,分析透彻,条理清晰,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
(三)信息原则上当天发生当天报,最迟不迟于2天,要求统一用电子文档发送到团区委邮箱:hptqw@163.com,经团区委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予以采用。调研文章的课题由团区委在每年年初下达,11月底前要将撰写好的调研文章报团区委办公室,要求字数1500字至3000字,用A4纸打印装订。各直属团委也可自拟题目,撰写调研文章。(注:上报的信息、调研文章是否采用,请及时浏览团区委网站。网址为:www.whyouth.gov.cn:2008/hpq/)
(四)团区委办公室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基层团委所报信息采用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同时寄送各单位团委的主管领导。
第四章 信息调研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 团区委将把机关各部室和区直单位团组织的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予以表彰。信息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办法如下:
信息调研工作实行计分制,年底按积分高低进行评先。具体是:向团区委每报送1条信息计1分,采用则计3分,若被市级、省级等上级团内刊物、网站以及各种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则计5分;向团区委每报送1篇调研文章计5分,采用则计10分,若被市级、省级以上团内刊物、网站以及各种报刊、电台等媒体采用,则作为特色工作在年终直属团干部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值。对信息、调研文章逐条计分后,按季度、年度通报得分和名次,作为评先的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团区委办公室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