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乡镇场团委,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木兰山风景管理处及区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隆重纪念建团85周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加强黄陂青年文化建设,为建设“和谐黄陂”作贡献,团区委决定举办青年合唱大奖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歌唱青春、促进和谐
二、活动时间:
预赛: 2007年4月20日左右(星期五)
决赛: 2007年4月27日左右(星期五)
时间半天,比赛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比赛地点:区会议中心大厅
四、参加对象:各街乡镇场团委、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木兰山风景管理处以及区直各单位团组织必须组队参加本次活动,区直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协商联合组队参赛。
五、报名办法
各直属团组织须于3月1日起到团区委报名,报名时间截止3月15日。联系人:张剑兰,联系电话:61005155、61008062(报名表见附表一)
六、比赛内容:各参赛队在推荐曲目外,可自选优秀革命歌曲参赛,但参赛曲目必须是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及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歌唱青春、歌颂共青团事业、宣传“三个黄陂”的优秀曲目。(评分标准见附表二,推荐曲目见附表三;伴奏光盘自备)
七、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接此通知后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加强与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认真予以落实。
2、每支合唱队人数不少于10人,要求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服装整齐、统一;
3、在预赛中挑选前十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参赛顺序抽签决定,当场公布比赛得分;
4、各参赛队要服从大赛组织安排,遵守竞赛规则,文明参赛,体现当代黄陂青年的良好形象。
八、奖励办法:本次比赛设团体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授予奖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演出结束后,由区领导向参演单位颁奖,并与全体演职人员合影留念。
共青团黄陂区委
2007年1月29日
附表一:
黄陂区“歌唱青春”合唱大赛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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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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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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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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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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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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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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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出任合唱队领队的党政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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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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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队副领队(指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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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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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评 分 标 准
本次比赛采用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出该参赛队平均分。
评分细则: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围绕主题。(2分)
2、队形整齐有序,参赛队员仪态大方,精神饱满,表情自然,服装统一整洁。(2分)
3、音准准确,节奏合拍,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乐完整,能较好地把握歌曲内容和感情。(2分)
4、演唱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多声部合唱等技巧处理。(1分)
5、指挥标准正确,动作规范。(1分)
6、有党政领导参与。(1分)
7、现场气氛好,整体表现力强。(1)
附表二:
推 荐 曲 目
1、《歌唱祖国》
2、《社会主义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5、《团结就是力量》
6、《和谐中国》
7、《木兰山组歌》
8、《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9、《青年突击队歌》
10、《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主题词:五四 合唱大赛 通知
共青团黄陂区委组宣部 2007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