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大大增强。该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为此红钢城街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学习方案,学习主要从青教委员、青少年以及社会三个层面展开,首先在全街青教委员中开展学习活动,届时街青教办将开展学习培训两次,让大家初步了解这部法律,特别是修订后的部分条款以及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各章,这些都是应该着重学习的方面。在两次学习结束后,将组织座谈,让大家在一起交流学习的体会达到在交流中互相学习,从而加深学习效果,以利于他们在社区中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在青少年层面的学习中,
将充分利用社区青少年学校的作用,聘请社区中熟悉法律知识的同志深入社区为青少年讲解新《未保法》知识,并通过开展知识抢答赛等形式,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学习新《未保法》;第三是开展家长层面的学习,家长在青少年权益维护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出现的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出现正是由于家长对法律知识的知知甚少,为此要求社区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和家长学校等教育载体,开展家长层面的教育,将新《未保法》的贯彻学习落实到家庭;四是加强社会层面的教育普及,在社区中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小喇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新《未保法》,使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未保法》落实到实处,从而更好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