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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共同的责任 ——洪山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系列活动之三

来源:洪山区 更新时间:2007-06-0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和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为配合新法的实施,洪山区工商分局结合实际制订了一系列的新法宣传活动。

    1、在分局悬挂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横幅和制作一块宣传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2、联系一所中学或小学,在校园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宣传活动,教导青少年朋友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校园周边及网吧的日常监督工作,用实际行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此庆祝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