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桐湖)乡镇、经济开发区团(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团建创新工作力度,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建团率和团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组织建设,推动全区非公团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蔡团发[2002]10号文件要求,团区委将于11月-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强化指导。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已建团的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未建团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要转变工作作风,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指导基层搞好非公经济组织团建。
2、完善非公团建工作台帐制度。建立本地区的非公经济团组织台帐,及时统计填写非公经济团组织情况登记表,通过下发调查表,摸清全区非公经济团组织的团建情况,掌握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数量,使团区委做到及时动态地掌握全区的非公团建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
3、加强督查,完善机制。为确保非公经济组织团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团组织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街(桐湖)乡镇、经济开发区团(工)委今年要建立1家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团组织。团区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没有完成年度目标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