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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青教工作

来源:江岸区 更新时间:2007-07-0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在今年6月份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指导街和社区的青少年教育工作。6月5日,江岸区车站街青教办组织各社区青教群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习中,大家逐款逐条,细心领会、积极思考,深受启发。他们结合即将开展的暑期青少年教育活动,纷纷表示,要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历史高度,做好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用《法》的精神统领青少年各项教育活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做到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要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两个层面,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辅仁社区青教群干任沛霖,重新调整暑期青少年10项活动的内容,在下半年的青教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辖区“特困学生援助档案”,继续开展“为了明天”关爱助学等送温暖活动,走访和慰问特困青少年家庭,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汉景社区青教群干胡汉元,关注农民工子女的生存状态和权益保护,将通过助学帮困、法律援助、心理健康咨询等形式,帮助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享受与市民子女同等的权利,提高适应城市生活、融入现代社会的能力。

 

 

江岸区车站街青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