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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来 关注下一代 ——洪山区珞南街《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洪山区 更新时间:2007-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此,黎明社区针对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组织了辖区内青少年和大学生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了一次以“关注下一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7月8日上午,黎明社区团支部组织青年志愿者此次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他们在社区内悬挂横幅,并且自己收集材料,制作了流动宣传版牌,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单。在活动期间,有不少青少年朋友们对此活动十分关注,有的认真阅读新法中的一些条款,有的主动向志愿宣传者索要宣传单,甚至有的未到学龄的小朋友也都参与其中。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许多家长是刚开始对这种宣传活动并未十分关注,他们认为这只是孩子的事,到后来却有许多家长开始关心起来,拿着宣传单相互议论。

    有的说:“这个条款好啊,以后学校的老师再也不会打我的孩子了……”

     有的说:“这条款也太不近人情了吧,我以后要是想了解一下孩子的想法,看看他写的日记,这也算犯法了吗……”

    此次活动非常成功,不仅对社区的居民进行了宣传,而且还让青少年志愿者也参与其中,更达到了我们让更多的人都参与其中的目的,让我们共同来关注下一代,关注我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