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有关单位:
2007年8月7日下午,梅宇和王创、周凯旋、黄高4人相约到三里镇东支河边的一个小巷玩篮球,巷口正对着河面。下午3时左右,王创为了下水捞球不小心跌入河中。见到不懂水性的同学在水里挣扎,稍通水性的梅宇迅速跳入河中,当他奋力将同伴向岸边推去后,自己却已沉入水中。等到其他施救人员听到呼救声跳入河中将梅宇捞上来时,他已停止了呼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梅宇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用生命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时代壮歌,展现了大无畏气概和英雄主义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面旗帜。
少年梅宇舍己救人的英雄行为,相继被《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区委书记袁堃同志作了重要批示,团区委追授他为共青团员,同时团区委、区教育体育局、三里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上门看望慰问了英雄少年的父母。
梅宇是从我区青少年学生身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彰显文明新风,在全区青少年学生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向梅宇学习活动,真正使梅宇的英雄事迹化为每一个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化为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城的浓烈氛围,为构建富裕黄陂、和谐黄陂、生态黄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团区委、区青教办、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开展向梅宇学习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组织发动全区青少年向梅宇学习,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梅宇是我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众多先进典型之一,是我区青少年学生的优秀代表。他的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少年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新时期中学生的崇高精神境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向梅宇学习活动,对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有用之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中小学校、各级团队组织要抓住契机,充分利用身边的这一生动教材,采取班会、团队主题活动、板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二、着重学习其精神闪光处,正确理解和把握梅宇先进事迹的内涵
梅宇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能够做出常人做不出的英勇壮举绝非偶然,与他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分不开的。他在校期间尊敬师长,热爱学习,乐于助人;在家期间孝敬父母和邻里长辈,经常帮助开小副食店的父母亲送货、做家务,还帮邻居干活,邻里街坊都称赞他是一个懂事早、能吃苦的好孩子。
梅宇这种敢于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当代青少年学生关爱生命、见义勇为的美好心灵和高尚品质。向梅宇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善良淳朴、严于律己、勤谨做人的精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向梅宇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敢于拼搏,刻苦钻研,勤奋好学的精神,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向梅宇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是非分明,见义勇为、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的精神,大力弘扬人间正气,勇做时代先锋。要着重学习他的英勇行为所涵盖的伟大精神,要从正面引导全区青少年学习他的伟大精神的闪光之处。
三、全面开展向梅宇学习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
全区中小学校、团队组织在掀起全区青少年学生向少年梅宇学习高潮的同时,要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各级团队组织、中小学校要根据本地实际,在全区社区(村组)和各中小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游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青少年中普及防灾避险、自护自救技能,教育青少年在帮助他人时注意自我保护。
学习梅宇同学先进事迹贵在行动,重在实践。全区各直属团组织、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力求使学习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