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央乃至地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补贴标准逐年提高,农民群众真正从惠农政策中得到了实惠。
2002年7月,被誉为中国农村第三次革命的农村税费改革在黄陂区全面启动。改革当年,农民负担下降过半,退耕还林地区农民,开始享受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种苗补助和生活补助,部分购置农机具的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2004年元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可以说,2004年是一个重大分水岭,之前是农民千百年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之后,农民群众不仅实现“零税赋”,而且开始享受到中央不断出台的各项政策性补贴。2004年,中央出台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对水稻、玉米、小麦实行良种补贴的惠农政策。随后两年,考虑到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的实际,中央又出台了综合直补政策,同时全区对10个生猪养殖小区落实种猪补贴,为缓解猪肉涨价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对养殖能繁母猪的农户进行补贴,对区内芦笋、制种水稻、玉米、小米椒和小龙虾等办理了政策性保险。
五年来,全区农民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减免税费10,542万元,同时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猪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各项补贴资金共计20,298.13万元。2006年,全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448元,较2002年增长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