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黄陂区社会保障范围从城镇向农村不断扩展,社会保障体系涵盖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从最初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逐步发展到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再就业培训、城镇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制度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被征地“5560”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残疾人特困救助、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5个5”救助、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保障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养老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自九十年代开始全面实施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十余年来,黄陂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截止2007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48,450人,享受发放人数达18,306人,全年发放养老保险金1.4亿元。2006年,全区街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应由单位负担的1,134.89万元,由区财政统一“买单”。
二是医疗制度改革惠及更多民众。区医疗制度改革从行政事业单位起步,现已形成涵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离休干部、农民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全方位、广覆盖,继续走在全市远城区前列。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从2005年开始启动,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补助标准大幅提高,2007年,参保农民已达70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76%。2007年,全区用于城镇医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保障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城镇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投入共计2,156.83万元。与此同时,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大力支持了爱滋病、血吸虫等高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保证了非典、禽流感防治等重大急需支出。
三是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的低收入人群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自2003年以来,确保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济金和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并于2004年正式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对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2007年,为消除猪肉涨价影响,对城市低保家庭实施一次性基本生活消费价格补贴。2007年,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猪肉涨价补贴、农村散居孤儿救助、残疾人特困救助、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5个5”救助及被征地“5560”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共计3,595.81万元。
四是就业再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开始执行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创造条件,已累计发放“下岗职工小额贷款”60万元。就业再就业资金从2004年的235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950万元。关注农民工就业,自2006年开始,连续两年为25万农民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入资金299.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