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武汉共青团信息化建设,适应网络发展对共青团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工作信息的交流和传递速度,现对“武汉共青团”网站进行了改版,原“基层信息”栏目已经升级,相关使用要求如下:
1、基层信息栏目为各单位团委交流工作信息使用,每条活动新闻只能上传一次,上传成功后将直接在“基层信息”栏目中发表,无关内容与言论不能在栏目中发布。各单位在发布信息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实行信息发布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需要指导、督促信息员及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采编和发布工作,并对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保证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
3、为保证用户权限的使用安全,各用户在初次登陆使用时务必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在日常使用中,如忘记密码可以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联系;
4、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遵循“共享性、指导性、保密性”的原则,指定信息员负责保送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上传的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
5、活动信息可通过“应用平台”—“信息上报”栏目登录,操作方法如下:
(1)从“武汉共青团”网站“信息上报”业务窗口登录,进入武汉共青团信息上传平台(各直属团组织登陆用户名、初始密码见“武汉共青团”QQ群共享);
(2)在“栏目结构”中选取信息“基层信息”栏目;
(3)点击本单位所在栏目中的“添加”进行文件上传;
(4)选择新闻类型“普通新闻”模式录入新闻稿件,进入“链接新闻”可链接互联网其他网站新闻页面;
(5)在“标题”窗口中输入新闻标题及内容,同时也可上传新闻图片和新闻附件;
(6)在“内容录入”窗口中添加完信息后,点击“完成”按钮即可上传信息;
(7)如需修改信息,可在“信息录入”窗口中操作。
6、考虑到系统容量与使用状况,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将按自然年度对“基层信息”栏目中的内容作初始化清空。请各单位注意将相关信息做好备份。
共青团武汉市委
宣传与信息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