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分解
领域 |
主要目标 |
支持性目标 |
关键性目标 |
责任单位 |
一、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
1、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 |
积极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供和保障青少年教育场所,根据青少年不同时期身体成长的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稳定青少年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健全教育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身体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人格完善的新健康观念。在大、中、小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教育青少年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珍视生命。在中职、大、中专生中适时开展青春期卫生、性知识和爱滋病防治教育。编辑出版青少年健康普及读物,普及青少年健康知识。 |
积极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供和保障青少年教育场所,根据青少年不同时期身体成长的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稳定青少年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健全教育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身体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人格完善的新健康观念。 |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权益部、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在大、中、小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教育青少年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珍视生命。 |
市教育局 | |||
在中职、大、中专生中适时开展青春期卫生、性知识和爱滋病防治教育。 |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 |||
编辑出版青少年健康普及读物,普及青少年健康知识。 |
市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 | |||
2、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 |
规范完善青少年健康指导咨询服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科学指导。坚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适当比例的心理咨询人员,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教育,认真开展青少年心理保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青少年网络成瘾。加强青少年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心理咨询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鼓励支持社会各类青少年心理辅导专业机构的发展,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其心理健康。 |
规范完善青少年健康指导咨询服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科学指导。 |
市卫生局、市妇联 | |
坚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适当比例的心理咨询人员,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教育,认真开展青少年心理保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青少年网络成瘾。 |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 | |||
加强青少年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心理咨询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
团市委权益部 | |||
鼓励支持社会各类青少年心理辅导专业机构的发展,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服务体系。 |
市工商管理局 | |||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其心理健康。 |
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
3、积极开展青少年常见病和多发的预防工作。 |
全面防治青少年各种疾病,尤其要重视防治青少年常见疾病。加强青少年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的防治工作,努力提高疫苗接种率。遏制青少年肥胖率上升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近视。 |
全面防治青少年各种疾病,尤其要重视防治青少年常见疾病。 |
市卫生局 | |
加强青少年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的防治工作,努力提高疫苗接种率。 |
市卫生局 | |||
遏制青少年肥胖率上升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近视。 |
市卫生局 | |||
4、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引导青少年安全科学饮食,特别要关注青少年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对学校、企业等青少年人群集中地方的饮食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其周边营业性餐饮行业的执法督查力度,确保青少年饮食安全。加强科学饮食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纠正偏食、不规则进食、热衷快餐食品等不良餐饮习惯。采取措施切实保障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有充足、规律的休息和睡眠。引导青少年爱护卫生,讲究文明,形成卫生文明的个人习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创建活动,有效控制青少年吸烟、饮酒行为,加大对青少年吸毒和药物滥用的防控力度,纠正青少年的不良嗜好。 |
引导青少年安全科学饮食,特别要关注青少年食品卫生安全。 |
市卫生局、市质监局 | |
加强对学校、企业等青少年人群集中地方的饮食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其周边营业性餐饮行业的执法督查力度,确保青少年饮食安全。 |
市质监局 | |||
加强科学饮食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纠正偏食、不规则进食、热衷快餐食品等不良餐饮习惯。 |
市卫生局、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
采取措施切实保障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有充足、规律的休息和睡眠。 |
市教育局 | |||
引导青少年爱护卫生,讲究文明,形成卫生文明的个人习惯。 |
市卫生局 | |||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创建活动,有效控制青少年吸烟、饮酒行为,加大对青少年吸毒和药物滥用的防控力度,纠正青少年的不良嗜好。 |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妇联 | |||
5、发展青少年体育运动。 |
体育锻炼是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基本途径。重视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提高中小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质量,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提高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力争大学生体育达标率提高到98%以上。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运动事业,发展各层次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在青少年中倡导热爱体育、崇尚健康的良好风尚。 |
重视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提高中小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质量,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提高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力争大学生体育达标率提高到98%以上。 |
市教育局 | |
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运动事业,发展各层次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在青少年中倡导热爱体育、崇尚健康的良好风尚。 |
市体育局 | |||
6、积极预防青少年伤害。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预防伤害的教育,每年开展以预防伤害为主题的大型实践教育活动1次以上,引导青少年树立预防伤害意识。建立青少年伤害事故预防机制,构建风险防范信息平台,制定安全责任警示制度,完善安全防范体系,积极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运动伤害、暴力伤害、自然伤害等各种伤害。积极预防青少年交通事故伤害,坚持把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确保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和教师“三落实”。加强对青少年各类伤害事故的管理,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和理赔等相关制度。 |
每年开展以预防伤害为主题的大型实践教育活动1次以上,引导青少年树立预防伤害意识。 |
团市委权益部 | |
建立青少年伤害事故预防机制,构建风险防范信息平台,制定安全责任警示制度,完善安全防范体系,积极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运动伤害、暴力伤害、自然伤害等各种伤害。 |
市公安局 | |||
积极预防青少年交通事故伤害,坚持把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确保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和教师“三落实”。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教育局 | |||
加强对青少年各类伤害事故的管理,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和理赔等相关制度。 |
市公安局 | |||
二、发展青少年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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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以道德行为习惯教育为基础,以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重视加强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和建设,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创新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机制。加强青少年团队精神、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节俭意识培养,重视青少年的养成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德育实践基地和十八岁成人仪式等阵地和载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功能。充分利用“三八”、“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纪念日和清明节等传统节日,集中开展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重视家庭、学校、社会(社区)教育的互动,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社区)三位一体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体系。加大舆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
重视加强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和建设,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学校德育课程体系。 |
市教育局 |
广泛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创新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有效机制。 |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 |||
加强青少年团队精神、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节俭意识培养,重视青少年的养成教育。 |
市教育局 | |||
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
市教育局 | |||
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德育实践基地和十八岁成人仪式等阵地和载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功能。 |
市文化局、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 | |||
充分利用“三八”、“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纪念日和清明节等传统节日,集中开展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团市委少年部、市青少年宫、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
重视家庭、学校、社会(社区)教育的互动,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社区)三位一体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体系。 |
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社区工作部 | |||
加大舆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 | |||
2、高水平、高质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
全面推进武汉义务教育的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坚持教育公平,高度关注和重视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教育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农村教育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青少年、农民工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制。确保6—14周岁适龄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小学在校生学年度辍学率城镇、农村分别控制在0.5%和1%以下,初中在校生学年度辍学率城镇、农村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6—15周岁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 |
全面推进武汉义务教育的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 |
市教育局 | |
坚持教育公平,高度关注和重视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教育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农村教育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巩固提高“普九”成果。 |
市教育局 | |||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青少年、农民工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 |||
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制。 |
市教育局 | |||
确保6—14周岁适龄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小学在校生学年度辍学率城镇、农村分别控制在0.5%和1%以下,初中在校生学年度辍学率城镇、农村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 |
市教育局 | |||
6—15周岁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 |
市教育局 | |||
3、提高青少年整体受教育水平。 |
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高中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办学和捐资助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在确保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充分开发和利用武汉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着力培养一批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更多高层次青年人才,优化青年人力资源结构。力争“十一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7%以上,城郊各区达到70%以上),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程度,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延长青少年整体接受教育的年限。 |
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高中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
市教育局 | |
加强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办学和捐资助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
市教育局 | |||
在确保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
市教育局 | |||
充分开发和利用武汉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着力培养一批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更多高层次青年人才,优化青年人力资源结构。 |
市教育局 | |||
力争“十一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7%以上,城郊各区达到70%以上),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程度,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延长青少年整体接受教育的年限。 |
市教育局 | |||
4、加大教育改革力度。 |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各类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化格局。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教育培训,加强对青少年劳动观念教育、建立和完善以提高职业技能为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和远程化教育。继续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培养优秀青少年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青年创业兴业。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硕士以上学位的比率达到15%。 |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 |
市教育局 | |
加强青少年各类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化格局。 |
市教育局 | |||
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教育培训,加强对青少年劳动观念教育、建立和完善以提高职业技能为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 |
市教育局、市劳动社保局 | |||
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和远程化教育。 |
市教育局、市信息产业局 | |||
继续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培养优秀青少年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青年创业兴业。 |
市教育局 | |||
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硕士以上学位的比率达到15%。 |
市教育局 | |||
5、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社区)教育合力。 |
整合教育资源,拓展青少年学习渠道,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社区)相互促进的终身教育体系。在青少年中倡导终身学习观念,倡导青少年每天至少进行1小时的业余学习,培养学习型的武汉青少年,为把我市建设成学习型城市而努力。 |
整合教育资源,拓展青少年学习渠道,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社区)相互促进的终身教育体系。 |
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 | |
在青少年中倡导终身学习观念,倡导青少年每天至少进行1小时的业余学习,培养学习型的武汉青少年,为把我市建设成学习型城市而努力。 |
市教育局 | |||
6、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
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青少年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层次,重视培养青少年的开放意识,全面提高青少年参与国际交往的整体水平。加大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支持高校师生出国留学,推进我市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
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青少年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层次,重视培养青少年的开放意识,全面提高青少年参与国际交往的整体水平。 |
市教育局 | |
加大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支持高校师生出国留学,推进我市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
市教育局 | |||
三、大力促进青年就业 |
1、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加强就业指导。 |
加强青年择业观念教育,引导青年科学规划职业发展道路。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注重对青年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青年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 |
加强青年择业观念教育,引导青年科学规划职业发展道路。 |
市教育局、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市人事局 |
鼓励青年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
注重对青年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青年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
市劳动社保局 | |||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
2、拓展就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 |
充分发挥政府对青年就业的指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大力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努力使青年获得充分的就业机会,确保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群体有较高的就业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通过采取科教支农、免费培训、对口支援等措施为农村青年劳动力提供完善的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促进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规范各类职业中介服务市场,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完善的市场服务。 |
充分发挥政府对青年就业的指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大力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努力使青年获得充分的就业机会,确保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群体有较高的就业率。 |
市人事局、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通过采取科教支农、免费培训、对口支援等措施为农村青年劳动力提供完善的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促进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 |
市劳动社保局、市人事局、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
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规范各类职业中介服务市场,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完善的市场服务。 |
市劳动社保局 | |||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调整优化就业结构。 |
建立规范的青年职业培训制度,为青年提供职业培训机会。积极组织不同层次的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力争使就业青年接受职前培训的比例接近100%。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业资格认证考核体系,提高青年就业层次,改善青年就业结构。加大青年中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使青年成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人才的骨干力量,提高青年在核心行业、新兴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的就业比例,优化社会人才结构。 |
建立规范的青年职业培训制度,为青年提供职业培训机会。 |
市劳动社保局 | |
积极组织不同层次的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力争使就业青年接受职前培训的比例接近100%。 |
市劳动社保局、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
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业资格认证考核体系,提高青年就业层次,改善青年就业结构。 |
市人事局 | |||
加大青年中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使青年成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人才的骨干力量,提高青年在核心行业、新兴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的就业比例,优化社会人才结构。 |
市人事局 | |||
4、保护青年依法就业的权利,加强青年就业的政策引导。 |
加强对青年就业的法律指导,确保有就业愿望的择业青年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依法享有各项就业权利。加强对就业用工中存在的使用童工、性别歧视、歧视农民工等现象的依法监管,强化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保护残疾青年合法就业权益。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建立健全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和青年职业见习制度。制定和完善鼓励青年创业、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建立市级青年人才库,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和对有突出贡献青年人才奖励力度,构筑武汉青年人才机制。 |
加强对青年就业的法律指导,确保有就业愿望的择业青年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依法享有各项就业权利。 |
市人事局 | |
加强对就业用工中存在的使用童工、性别歧视、歧视农民工等现象的依法监管,强化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保护残疾青年合法就业权益。 |
市劳动社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 |||
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建立健全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和青年职业见习制度。 |
市劳动社保局 | |||
制定和完善鼓励青年创业、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建立市级青年人才库,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和对有突出贡献青年人才奖励力度,构筑武汉青年人才机制。 |
市人事局 | |||
5、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
开展针对残疾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等特殊青年群体的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加大对特殊青年群体和就业困难青年的免费培训力度,积极帮助其寻找就业创业门路。为青少年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特别要关注待业、失业青年的社会保障问题。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青年就业状况,为开展就业援助提供依据。 |
开展针对残疾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等特殊青年群体的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加大对特殊青年群体和就业困难青年的免费培训力度,积极帮助其寻找就业创业门路。 |
市劳动社保局、市残联 | |
为青少年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特别要关注待业、失业青年的社会保障问题。 |
市劳动社保局、市民政局 | |||
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青年就业状况,为开展就业援助提供依据。 |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 |||
四、引导青少年社会参与 |
1、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
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等活动,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创造奉献,不断提高青年在武汉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率。围绕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武汉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青年创业行动、“创新创效”、“青春家园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突击队作用。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提高青少年创新能力,带领青少年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贡献。 |
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等活动,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创造奉献,不断提高青年在武汉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率。 |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围绕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武汉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青年创业行动、“创新创效”、“青春家园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突击队作用。 |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 |||
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提高青少年创新能力,带领青少年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贡献。 |
市科协、市科技局 | |||
2、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政治文明建设。 |
引导青少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重大决策的讨论,规范组织选举、听证、评议等各类民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能力和水平,保障青少年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拓展青少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领域,加强青少年社会参与的法制建设,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决策和政策执行机构中的青年比例。倡导尊重和重视青少年意见的社会风尚,大力改善青少年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
引导青少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重大决策的讨论,规范组织选举、听证、评议等各类民主实践活动。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 | |
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能力和水平,保障青少年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织部 | |||
拓展青少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领域,加强青少年社会参与的法制建设,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决策和政策执行机构中的青年比例。 |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 | |||
倡导尊重和重视青少年意见的社会风尚,大力改善青少年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青少年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织部 | |||
3、引导青少年参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
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到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武汉青年志愿和谐行动”,精心设计一批诸如“武汉青年志愿者883社区援助”、 “争作文明武汉人”、“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青年文明社区(乡村)”创建等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和吸引力强的品牌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规范和养成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行为准则和文明生活习惯。努力培育青少年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形成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使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
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到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
市文明办 | |
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武汉青年志愿和谐行动”,精心设计一批诸如“武汉青年志愿者883社区援助”、 “争作文明武汉人”、“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青年文明社区(乡村)”创建等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和吸引力强的品牌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规范和养成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行为准则和文明生活习惯。 |
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 | |||
4、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 |
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和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育青少年社会责任感,鼓励青少年踊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倡导中小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少年每年以城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环境卫生维护与监督等方式参加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30小时。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向纵深发展,成立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力争到2010年全市注册青年志愿者达到70万人。加强我市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青年志愿者网络体系,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
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和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育青少年社会责任感,鼓励青少年踊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倡导中小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少年每年以城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环境卫生维护与监督等方式参加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
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 |
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向纵深发展,成立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力争到2010年全市注册青年志愿者达到70万人。 |
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市民政局 | |||
加强我市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青年志愿者网络体系,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
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市民政局 | |||
5、加强青少年社会参与的组织载体建设。 |
以共青团为核心的青少年组织是青少年社会参与的重要载体。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努力把我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成为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实践型组织,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的学习型组织,弘扬新风、团结向上的文明型组织,体系完备、机制健全的服务型组织,覆盖广泛、开放协作的创新型组织,协助政府做好青少年工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积极推动青年联合会、学联、少先队组织、青年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科学技术协会、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等青少年社团组织建设的实践创新,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等共青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共青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着力构筑以基层共青团组织为核心,以共青团的外围组织和青年社团为补充,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具有较强战斗力和生命力,真正吸引、凝聚、团结、服务青年的新时期青年组织创新发展体系。 |
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努力把我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成为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实践型组织,紧跟时代、与时俱进的学习型组织,弘扬新风、团结向上的文明型组织,体系完备、机制健全的服务型组织,覆盖广泛、开放协作的创新型组织,协助政府做好青少年工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 |
团市委组织部 | |
积极推动青年联合会、学联、少先队组织、青年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科学技术协会、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等青少年社团组织建设的实践创新,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等共青团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共青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着力构筑以基层共青团组织为核心,以共青团的外围组织和青年社团为补充,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具有较强战斗力和生命力,真正吸引、凝聚、团结、服务青年的新时期青年组织创新发展体系。 |
团市委统战联络部、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团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少年部、团市委社区工作部 | |||
五、关心青少年闲暇活动 |
1、加大对青少年闲暇活动的引导。 |
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加强对青少年闲暇活动的指导,保证青少年拥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闲暇时间。引导青少年树立节约、环保意识,正确对待品牌、时尚、超前消费等消费倾向,倡导科学的消费观念。结合青少年特点,积极引导青少年在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闲暇活动。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人才培养,充实优化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青少年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 |
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加强对青少年闲暇活动的指导,保证青少年拥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闲暇时间。 |
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 |
引导青少年树立节约、环保意识,正确对待品牌、时尚、超前消费等消费倾向,倡导科学的消费观念。结合青少年特点,积极引导青少年在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闲暇活动。 |
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 |||
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人才培养,充实优化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青少年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 |
市人事局、团市委社区工作部 | |||
2、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
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系列青少年活动场所。“十一五”期间,建成市级大型青少年素质拓展教育基地1个,完成市青少年宫后区改造建设项目和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建绿、透绿项目,所需投资由财政专项开支。加强对区级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新建和改建工作,实现每个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逐步加强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类青少年科技文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以及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场馆的建设。制定支持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营业税政策规定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的居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中都要开辟专门供青少年活动的场地。对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给予必要的财政倾斜,加大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农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制度规范,在设施配置、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类社会公益场馆要向青少年免费开放或实行优惠政策。 |
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系列青少年活动场所。 |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 |
“十一五”期间,建成市级大型青少年素质拓展教育基地1个,完成市青少年宫后区改造建设项目和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建绿、透绿项目,所需投资由财政专项开支。 |
市财政局、市少年宫 | |||
加强对区级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新建和改建工作,实现每个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逐步加强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类青少年科技文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以及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场馆的建设。 |
市规划局、市青少年宫 | |||
制定支持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营业税政策规定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
市地税局 | |||
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的居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中都要开辟专门供青少年活动的场地。 |
市规划局 | |||
对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给予必要的财政倾斜,加大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农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制度规范,在设施配置、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 |||
各类社会公益场馆要向青少年免费开放或实行优惠政策。 |
市文化局 | |||
3、发展青少年文化事业。 |
充分发挥我市文化、科技优势,精心策划选题,组织创作、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青少年读物。鼓励支持符合青少年需求的影视作品、动漫作品、网络游戏和视听产品的创作与生产。进一步做好儿童剧、木偶剧等多种形式艺术的创作与演出工作,定期举办青少年音乐会、艺术鉴赏等文化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较大规模的综合性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青少年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加大对青少年优秀原创文化产品的宣传、运用和开发的资助或奖励力度,繁荣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逐步扩大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的范围和规模。 |
充分发挥我市文化、科技优势,精心策划选题,组织创作、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青少年读物。 |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 | |
鼓励支持符合青少年需求的影视作品、动漫作品、网络游戏和视听产品的创作与生产。 |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 |||
进一步做好儿童剧、木偶剧等多种形式艺术的创作与演出工作,定期举办青少年音乐会、艺术鉴赏等文化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较大规模的综合性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 |
市文化局、市青少年宫 | |||
加强青少年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加大对青少年优秀原创文化产品的宣传、运用和开发的资助或奖励力度,繁荣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逐步扩大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的范围和规模。 |
市文化局、市文联 | |||
4、积极引导和培育青少年社团组织。 |
加强对各类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团组织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规范各类青少年社团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社团在组织、服务青少年中的积极作用。 |
加强对各类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团组织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规范各类青少年社团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社团在组织、服务青少年中的积极作用。 |
团市委统战联络部、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团市委学校与志愿者工作部 | |
5、推进青少年闲暇生活的信息化发展。 |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满足青少年闲暇生活中的信息需求。加快青少年信息化知识普及,积极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网络行为,引导青少年通过网络进行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增强网上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网络安全,不沉溺虚拟时空,自觉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文明健康上网。加强对各类网吧运营的规范管理,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确保未成年人不进网吧。鼓励并支持各类有益青少年成长的合法网络文化产品的开发,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满足青少年闲暇生活中的信息需求。 |
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 | |
加快青少年信息化知识普及,积极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网络行为,引导青少年通过网络进行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增强网上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网络安全,不沉溺虚拟时空,自觉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到文明健康上网。 |
市文化局 | |||
加强对各类网吧运营的规范管理,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确保未成年人不进网吧。 |
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综治办 | |||
鼓励并支持各类有益青少年成长的合法网络文化产品的开发,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
市文化局 | |||
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
1、全面落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严格遵照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青少年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类法规和政策,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力度。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监督、协调工作,使青少年的法律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
严格遵照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青少年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团市委权益部、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
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类法规和政策,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力度。 |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 |||
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监督、协调工作,使青少年的法律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 |||
2、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 |
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法庭,促进青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或采取适当的回避制度。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对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的,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 |
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法庭,促进青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或采取适当的回避制度。 |
市检察院、市法院 | |
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
市法院 | |||
3、切实保障特殊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
切实保障残疾、罪错、贫困等各类特殊青少年平等享有各项法律权利,消除对特殊青少年的社会歧视。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为青少年孤儿、残疾青少年、家庭困难青少年等弱势青少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供适当的教育与就业机会,切实为失学、失管、失业青少年提供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和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
切实保障残疾、罪错、贫困等各类特殊青少年平等享有各项法律权利,消除对特殊青少年的社会歧视。 |
团市委权益部 | |
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为青少年孤儿、残疾青少年、家庭困难青少年等弱势青少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供适当的教育与就业机会,切实为失学、失管、失业青少年提供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
市民政局、关工委办市青基会、市残联、市劳动社保局 | |||
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和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
市民政局、市妇联、市、青基会、关工委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 |||
4、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网络。 |
在社区和学校中逐步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健全校园、社区维权网络。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以各级“青少年维权中心”为主体的维权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网络,提高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社会综合能力。 |
在社区和学校中逐步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健全校园、社区维权网络。 |
市司法局 | |
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以各级“青少年维权中心”为主体的维权服务网络建设。 |
团市委权益部 | |||
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网络,提高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社会综合能力。 |
市公安局 | |||
5、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
积极教育和转化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低龄化态势,减少青少年参与恶性犯罪的比率,努力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加强工读教育,做好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加强对电子网络和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努力解决各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探索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
积极教育和转化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低龄化态势,减少青少年参与恶性犯罪的比率,努力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团市委权益部 | |
加强工读教育,做好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 |
市司法局 | |||
加强对电子网络和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努力解决各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
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 | |||
探索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
市司法局、团市委权益部 | |||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防护教育。 |
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伤害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护能力。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率达到95%,青少年监护人对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95%,学校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到90%,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抽查合格率达到98%,青少年遵章守法骑车、行走、乘车率达到95%。探索社区青少年学校、青少年普法网等青少年法制教育、自护教育的新形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法制宣传,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和社会评估体系。 |
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伤害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护能力。 |
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权益部 | |
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率达到95%,青少年监护人对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95%,学校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到90%,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抽查合格率达到98%,青少年遵章守法骑车、行走、乘车率达到95%。 |
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教育局 | |||
探索社区青少年学校、青少年普法网等青少年法制教育、自护教育的新形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加强法制宣传,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和社会评估体系。 |
团市委社区工作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 |||
七、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
1、优化城市环境。 |
保护和建设我市城市环境,是提高青少年生活质量,促进青少年发展,激发青少年对武汉热爱之情的重要方面。要通过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凸显武汉滨江滨湖、拥江抱河的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个性魅力,为青少年的成长发展提供优美的自然、人文环境。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生科技环保教育普及面达到80%以上,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武汉城市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青少年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
要通过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凸显武汉滨江滨湖、拥江抱河的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个性魅力,为青少年的成长发展提供优美的自然、人文环境。 |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
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生科技环保教育普及面达到80%以上,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武汉城市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青少年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
市环保局、市科协 | |||
2、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
大力发展学校教育,繁荣校园文化,优化青少年成长的学校环境。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大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餐馆等文化娱乐、餐饮场所的规范管理,妥善解决各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优化青少年学习环境。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线、红绿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加大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出行。 |
大力发展学校教育,繁荣校园文化,优化青少年成长的学校环境。 |
市综治办、市教育局 | |
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大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餐馆等文化娱乐、餐饮场所的规范管理,妥善解决各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优化青少年学习环境。 |
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 |||
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线、红绿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加大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出行。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3、优化家庭环境。 |
大力宣传和倡导“素质教育进家庭”的教育理念,传播科学的亲子教育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举办家长学校,推荐家庭教育丛书,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培训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促进家长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高度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中青少年子女的教育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尽可能改善他们成长的家庭环境。 |
大力宣传和倡导“素质教育进家庭”的教育理念,传播科学的亲子教育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
市妇联 | |
积极举办家长学校,推荐家庭教育丛书,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培训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促进家长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 |
市妇联 | |||
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 |
市妇联、市总工会 | |||
高度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中青少年子女的教育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尽可能改善他们成长的家庭环境。 |
市妇联、关工委办、市广电局、长报集团 | |||
4、优化社会环境。 |
加强舆论宣传,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尊重、关爱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免受歧视和伤害的社会氛围。认真研究制定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和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优化青少年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创作生产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艺术精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和不健康场所,加大对网络的监督管理力度,净化青少年发展的文化环境。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活动环境。 |
加强舆论宣传,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尊重、关爱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免受歧视和伤害的社会氛围。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 |
认真研究制定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和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优化青少年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 | |||
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创作生产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艺术精品。 |
市文化局、市文联 | |||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和不健康场所,加大对网络的监督管理力度,净化青少年发展的文化环境。 |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 | |||
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活动环境。 |
市发改委、团市委社区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