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市属大专院校团委,各区级青联: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武汉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宣传和表彰在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抢抓武汉发展新机遇、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再立新功,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武汉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联合开展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武汉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市委、市青联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必须是当代武汉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4至40周岁的武汉青年,包括武汉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青年以及在武汉工作时间两年以上的优秀外来务工青年;在武汉居住、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优秀青年也可参评。
2、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全市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外籍青年尊重中国的社会制度,热爱中国、热爱武汉。
3、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扎实工作,创新奉献,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突出成绩,是全市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全市青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榜样。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团市委、市青联主办,成立由主办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及部分专家和优秀青年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评选办公室初审,评选委员会综合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1、推荐、申报:下发评选文件,层层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并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青年报名参评。各区、市直各单位团委结合本次评选的总体要求,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协商并征得同级党委同意后,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鼓励优秀青年积极自荐报名,自荐报名者可与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联系,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事迹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
2、审查、初评:评选活动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汇总分析申报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候选人的成果、事迹进行鉴定和整理。召开初评工作会议,确定初步人选。
3、考察、终评:组织专门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实地察看并核实相关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终评工作会议,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武汉青年五四奖章”20名。
4、公示、表彰:在市内主要媒体公示终评结果,“五四”期间进行表彰,并通过相关媒体广泛宣传当选者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对所推荐的“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要进行认真考察,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500字的事迹简介。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之后,填写“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和申报单位签署意见,连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作弃权。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公民参评的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居住或工作满两年的书面证明。
2、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建设、树立团的形象、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形依托,作为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积极举荐,认真落实。
3、要配合评选活动,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和各类先进青年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4、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把群众公认的最优秀的青年评选出来。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汉口天门墩91号 团市委组织部
邮编:430015 电话(传真):85499905
电子信箱:whgqtzzb91@163.com
附: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青年联合会
2011年2月15日
附
第六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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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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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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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照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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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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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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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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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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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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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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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此页不够请另附) | |||||||||
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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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单位团委及青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团 市 委 、 市 青 联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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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五四奖章 评选 通知
共青团武汉市委办公室 2011年2月12日印发 |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