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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青年发展部 更新时间:2011-04-06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团委、工会、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工会,武汉青企协各会员单位:

为大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经营管理者群体,集中展示武汉青年企业家风采,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发有为,为实现武汉十二五规划奋斗目标、推动武汉两型社会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武汉青企协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武汉地区各个行业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中,截至2011年4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的现职经营管理者(厂长、总经理、董事长、也可包括特别优秀副职)。

2、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担任企业领导工作经历。

   二、评选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品德高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勇于改革,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具备较强的市场驾驭能力。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具有优良的经营业绩。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净资产、销售收入、上缴税收、实现利润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位居较高水平。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和较快的增长速度。职工人均年收入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位居较高水平,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度高。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党群组织的作用,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和员工技能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较高。

5、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胸怀祖国,心系人民,扶危济困,回报社会。积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主动支持党、团、工会工作。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顾问:

胡曙光     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

尹维真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任委员

干小明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  涛     共青团武汉市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雷鸣凤     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玲秀     武汉市工商联副主席

徐良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波      武汉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  和     武汉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李光明     武汉市地税局巡视员

叶文静     共青团武汉市委副书记

委  员:

余兰生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陈文武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扬  易    武汉市工商联经济部部长

邹 强     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蔡中梁    武汉市工商局个私协秘书长

 熊先勇    武汉市国税局教育处处长

梅  涛    武汉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

吴  丹    共青团武汉市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吴丹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电话: 85499907,地址:江汉区天门墩91号,邮政编码430015)。

   2、成立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和审定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委会主任由团市委副书记叶文静兼任,评委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有关经济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武汉地区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主要新闻媒体资深记者,武汉地区资深企业家组成。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评选活动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主办单位下发评选文件,与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大专院校协商产生本届评选活动评委;通过有关媒体发布评选活动海报,营造氛围;召开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通报前期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安排下阶段工作。

推荐申报阶段: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申报参评。组织推荐由市直属各单位团委按照评选条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挑选、考察,择优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申报,个人自荐由青年经营者个人参照评选条件要求,直接向武汉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自我推荐,经秘书处考察后向组委会推荐申报。期间,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邀请市各大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审核初评阶段:由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范围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申报的基本程序对推荐和申报对象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和确认;组委会办公室分组对各参评对象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并召开第一次评审会,通报实地考核情况,由评委集中审查参评对象申报材料,并依据评分细则评分,产生正式候选人。

考核公示阶段:由组委会办公室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武汉青企协网站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社会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情况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入围人选。

终评阶段:召开第二次评审会,通报社会公示反馈情况,经充分酝酿、协商,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10名杰出青年企业家和3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同时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通报终评结果,会签表彰文件。

表彰宣传阶段:举行第七届武汉地区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大型颁奖活动,在市内各大媒体上推出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风采专题和专栏,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获奖代表座谈。

   五、表彰及奖励办法

1、由主办单位对评选产生的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对获得“武汉地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且符合条件者,经报请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同意,分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并可优先申报武汉市劳动模范。

2、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产生后,主办单位将通过武汉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隆重举行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颁奖典礼。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作为我市一项传统的、影响深远的重要工作,对于广泛挖掘、着力培养和隆重推出一批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和各会员企业对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

2、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各有关单位和各会员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组织推荐和自荐发动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推荐人选情况,并充分听取企业家各方面的意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或荣誉。

所有申报者均须填写《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表》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情况统计表》、企业及个人其他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文化、荣誉表彰等),所有提交材料需汇编成册,尺寸为A4纸大小,共30份,推荐表、综合情况统计表和事迹材料需提交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3、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以本届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青年企业家、培养青年企业家和争当青年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推荐表

2、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情况统计表

3、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总工会    

武汉市工商联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武汉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1寸彩照)

 

文化程度

 

民  族

 

政治面貌

 

企业名称

 

职称和职务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性质

所有制形式

 

主导产品及品牌

 

企业类型

 

所 属 行 业

 

企业职工人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请参照评选条件另附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曾  表

受  彰

何  奖

种  励

 

 

 

企  益

业  综

经  合

济  情

效  况

 

 

(请填写附件2)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所有制形式”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港澳企业等。

2、“企业类型”指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

3、“推荐单位”指市直属单位团委或武汉青企协秘书处。

4、此表格可复制。

 

 

 

 

 

 

附件2:

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

序号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说明

总资产

1

万元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3、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4、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5、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总收入

6、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7、创造的就业岗位=企业员工人数,员工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比重

8、创新及知识产权=已注册或已申报的商标和专利数

 

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

2

万元

 

 

 

销售收入

3

万元

 

 

 

净利润总额

4

万元

 

 

 

资产负债率

5

 

 

 

速动比率

6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7

 

 

 

存货周转率

8

 

 

 

销售利润率

9

 

 

 

资产报酬率

10

 

 

 

人均利润

11

万元

 

 

 

上缴税收总额

12

万元

 

 

 

社会贡献率

13

 

 

 

创造的就业岗位

14

个,%

 

 

 

创新及知识产权

15

 

 

 

公益性支出(捐赠与慈善支出)可累计

16

万元

 

 

 

社会信用(信用等级和行业认证)

17

 

 

 

 

附件3: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    个人材料

1《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表》表上需附1寸免冠登记照,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理念、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内容,要求不超过3000字,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个人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任证等复印件个人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同底板的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2张。

二、    企业材料

1《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情况统计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

4企业其他图片、音像、宣传画册等相关材料

三、    材料报送要求

1正式申报材料要按照《武汉地区第七届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荐表》、《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情况统计表》、《个人事迹材料》、个人其他材料、企业其他材料的顺序分别整理装订成册。装订纸张尺寸为A4纸张大小,事迹材料大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采用1.25倍行间距,共30份。

 

2报送时间: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30日前上报。

3报送地点:武汉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江汉区天门墩91号团市委604室,电话:85499907,邮箱:qingnianfazhanbu@163.com)。联系人: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