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
为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推动武汉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促进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以“三学三创三诺”为载体的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保证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出现的重创牌、轻保牌,重结果、轻过程,重形式、轻内涵的倾向,按照“八有八优”的要求,进一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发现一批在争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具有示范意义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整改一批不符合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要求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摘牌一批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落实、群众不认可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树立我市青年文明号争先、示范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城市、推进武汉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已复核青年文明号集体和新创建青年文明号集体,重点是已复核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
活动自2011年4月启动,至2011年12月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已复核的各级青年文明号名单、监督电话和邮箱在报纸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二阶段:深化创建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选派义务监督员到部分青年文明号单位开展体验式调研,采取“看”、“听”、“访”等形式帮助各争创集体查找突出问题。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按照“八有八优”的要求,针对义务监督员查找的突出问题,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通过深化创建,力求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达到“八有”要求,50%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达到“八优”要求,树立一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标杆。各区、各系统和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请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将自查自改的情况和达到“八优”标准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于6月30日前报送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7月至9月)
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未达到“八优”标准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群众投诉集中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予以停牌整顿,2个月后接受复查,并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落实、群众不认可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摘牌处理。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阶段(10月至12月)
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在各区、各行业进行查改的基础上,对青年文明号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进行深入研究,修订《武汉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完善创建、评选、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具体举措,是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内在要求。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开展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活动与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2、全力推进,突出实效。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活动意义重大,各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及时部署,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着力创新管理机制,力戒消极应付;各创建集体要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注重总结,扩大影响。各区、各行业以及各创建集体要重视创建工作的总结和提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传播媒介,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开展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活动的实际成效,并注重基层先进典型的培育和优秀工作经验的推广。
附件1:武汉市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的具体内容
附件2: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招募活动方案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1年5月5日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八有”具体内容
1、有标识。
即有“青年文明号”牌匾或争创标识;公开成员的基本信息,办事制度和程序;成员上岗佩戴工作证(牌)。
2、有宣传。
即设立宣传阵地,及时公布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有关内容。
3、有承诺。
即制定并公布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成员自觉履行承诺。
4、有目标。
即争创集体结合业务工作设定明确的争创目标,成员知晓率达90%以上。
5、有制度。
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青年文明号工作顺利推进。
6、有活动。
即围绕本单位中心,根据青年特点,丰富活动载体,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和主题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7、有监督。
即办公场所有投诉意见箱(薄),及时处理投诉、反馈信息。
8、有创新。
即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八优”具体内容
1、环境优。
即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用品摆放有序,有环保绿化设施。
2、氛围优。
即办公场所显现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八个字;大力选树先进典型;集体成员有鲜明的争创意识。
3、形象优。
即成员着装得体,用语文明,使用普通话,展示青年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4、服务优。
即成员努力专研业务技能,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因地制宜设置便民设施,发放便民服务卡,给予周到服务。
5、作风优。
即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员之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6、业绩优。
即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目标,并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成员中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结合共青团工作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
7、评价优。
即创建工作成效得到单位党政领导认可,受到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无投诉。
8、机制优。
即完善并落实创建、监督、奖惩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招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大力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保证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青年工作,关注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自愿成为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
3、熟悉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对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正确的理解;
4、具有义务工作的时间保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布置的监督检查任务;
5、具有窗口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性别不限,年龄18-60周岁。
二、监督员聘用管理
1、义务监督员聘用期限为一年。
2、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统一印制、颁发《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证》,组委会办公室(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负责义务监督员的日常管理。
3、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未认真履行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的职责;滥用监督职权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或争创集体做出不实(夸张美化或恶意丑化)的监督报告;做出与监督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
4、对在青年文明号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监督员,由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职责
1、义务监督员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监督工作,在行使监督职权时须出示《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证》。
2、义务监督员对照青年文明号“八有八优”的具体要求,对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监督。
3、义务监督员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可以向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咨询有关问题,查看创建工作台帐,收集群众或服务对象的意见。
4、义务监督员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取证,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反馈情况;对存在问题突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组委会办公室将要求其停牌整改,到期后由义务监督员进行考核,仍不达标者,组委会将撤销其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并予以摘牌。
四、报名须知
即日起至5月15日,符合招募条件的社会群众,填写《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在武汉共青团网站公告栏下载),发送至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qingnianfazhanbu@163.com)或直接投递至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汉口天门墩91号B栋,武汉团市委青年发展部,430015)。
附件: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1年5月5日
武汉市青年文明号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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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均为必填项,用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的请于贴相片处放上数码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