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青联、青企协团工委:
按照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组织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鄂青办发[2011]5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进一步加强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非公企业团建“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保安协会、广告协会、旅游协会、服装商会、室内装饰协会、美容美发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烹饪酒店协会、汽车美容装饰用品商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通过开展非公企业团建“百日攻坚”行动,实现“四个100%”的目标,即:全市重点行业协会团(工)委组建率达到100%,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青年人数达20人以上的企业建团率达100%,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内企业建团率达到100%,全市各级青年委员、青企协会员所在企业建团率达到100%。
二、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日-10月10日。
三、主要任务
1、摸清底数,做好团情统计工作。各团区委通过抽调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借助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力量等方式,成立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迅速摸清重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和建团情况;市直机关团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各系统各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和建团情况;各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所属行政区域划分由所在区团委负责摸清基本情况和建团情况;市青联和市青企协团工委负责摸清本级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建团情况,区级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建团情况由所在区团委负责摸清。建立工作底本和台帐,确定实施方案和步骤。
2、多措并举,推进团的组织建设。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市、区两级重点行业协会筹备成立协会团(工)委,团市委和各团区委负责联合协会团(工)委指导和推动协会会员单位逐步建立团组织。在开发区探索团的组织格局创新,重点从园区非公企业中选拔一批带动力强、综合素质好、工作热情高的青年员工进入开发区团(工)委,发挥专兼职委员的积极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团市委和各团区委将按照分级联系、各负其责的要求,推动本级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所在企业集中建立团组织。同时,不断深化党建带动、工团联动等团建路径,依托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力量,借助非公企业党建、工建的格局和成果,带动和推进非公企业团建。
3、推动工作,提升团的组织活力。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要求,加强非公企业团员发展工作,为建立团组织奠定基础。将非公企业新任职团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培训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非公企业团干部培训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围绕青年职工学习成才、情感婚恋、身心健康、社会融合等需求,设计开展思想性、机能性、娱乐性活动,在非公企业广发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订单式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品牌工作。面向重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省级以上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遴选和扶持部分非公企业团建示范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
四、相关要求
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迅速开展、稳步推进。要在推动建立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同时,认真做好台帐管理、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要依托团建数据库,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要以申报团建示范项目为契机,指导重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团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团组织设计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
2011年非公企业团建示范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
联系 人:皮惠兰 陈颖
联系电话:85499905
电子邮箱:tswzzb2011@163.com
附件:2011年非公企业团建示范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11年非公企业团建示范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企 业 团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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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组 织 基本情况 |
团 组 织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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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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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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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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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团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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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队伍人数及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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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共 青 团 工作项目 |
(可另附页) |
注:1、此表为重点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团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团组织申报团建示范项目使用;
2、“企业共青团工作项目”一栏,可填报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某一个项目,也可申报综合项目。
主题词:非公企业 团建 通知
报:团省委 发:各区,市直机关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市青联、青企协 团工委 |
共青团武汉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