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
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进一步创新团建方式、扩大组织覆盖,活跃基层工作,结合武汉市被作为全省共青团系统“两新”组织团建和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示范区的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开展助力“两新”组织团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两个全体青年”为工作目标,扎实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团建方式,深化青年文明号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创建内涵,努力构筑全省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试点范围
根据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部分行业(系统)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卫生系统、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司法行政系统。
三、工作目标
试点单位团组织指导所属青年文明号集体通过“一助一”、“一助多”结对团建的方式,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两新”组织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着力解决“两新”组织中存在的团组织不健全和青年活动影响力弱等突出问题;增进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对青年文明号品牌和共青团工作的认同度,适时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促进团的工作活跃。
四、活动内容
1、确定结对团建单位。各试点单位团委应积极组织本行业(系统)或本单位团建工作扎实、创建水平较高的青年集体,按照属地原则和就近就便原则,选择1-2家有业务往来、符合建团条件的“两新”组织开展结对建团。具体结对对象优先由青年文明号集体自主决定,也可由试点单位团委统筹安排。
2、理清结对团建思路。各试点单位要指导青年文明号集体,根据结对的“两新”组织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帮助其制定团建计划,理清团建思路,落实具体结对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协助团建对象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要通过业务指导、活动联办等形式,将结对团建工作落到实处,并在条件成熟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团组织。
3、督导结对团建工作。团市委将对青年文明号结对团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协调各区级共青团组织与青年文明号结对团建单位做好工作对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青年文明号助力“两新”组织团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社会化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本系统、本单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开展助力团建试点工作,形成共建机制。
2、丰富载体,扩大影响。各试点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建方案,应在充分了解“两新”组织青年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尽可能大范围地发动“两新”组织青年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形成青年踊跃参加活动的良好局面。
3、树立典型,注重宣传。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本系统结对团建工作经验,积极宣传试点工作出色的青年集体,总结和提升结对团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由点到面进行推广,并及时将有关做法、活动成效、社会反响等形成文字,报送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请各区、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青年文明号”与“两新”组织结对团建信息表》发送电子版到团市委青年发展部邮箱;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周洁 余彩
电话:85499516
E-mail:qingnianfazhanbu@163com
通讯地址:江汉区天门墩91号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附件:
1、“青年文明号”助力“两新”组织团建试点工作操作流程
2、“青年文明号”与“两新”组织结对团建信息表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