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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2-15

 

 

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市属大专院校团委:

   2011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团的根本职责,按照“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团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继续营造全市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结合2011年度全市直属共青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团市委决定,授予团江岸区委等29个单位“2011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肖新锋等24人“2011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先进个人将作为武汉市优秀团干部纳入2012年的五四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共青团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更加主动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深入地服务基层、服务青年,更加务实地推动工作、夯实基础,努力推动团的事业科学发展,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纪念建团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附件:2011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