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宣传部、团委,警备区政治部,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宣传部、团委,市属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各人民团体宣传部门,市直宣传战线各单位党委(党组),各市直团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读书之城建设,树立学习型团组织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快青年成长步伐,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2012年度“武汉市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的目标,着力加强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创新之风,引导青年立足岗位,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为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武汉跨越式发展,复兴大武汉提供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由35岁以下广大青年干部、职工、学生等为主体组成的青年学理论小组。
三、评选标准
1、学习目标明确。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放在首要地位,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注重结合青年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选学专业技术、青年人适岗所必备的知识以及经济、法律、历史、文学等方面的知识,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
2、组织机构健全。开展青年学理论小组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健全。所在单位党政团领导高度重视并指导、支持青年学理论小组活动。读书小组有专人担任学习组长和学习秘书,聘有学习辅导员。
3、学习机制有效。高度重视学习尤其是团队学习,有完整周密的学习计划以及反映学习活动的详细记录。经常性开展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在坚持以自学为主的同时,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学习制度健全,有保障、激励、约束、考核等学习机制,各项机制运行有效,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学习活动。
4、学风建设扎实。学习主题紧贴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本地本单位发展实际,紧贴青年思想实际,不搞形式主义。围绕学习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形成推动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文章或调研报告。
5、学习形式创新。结合全市读书之城建设和“书香武汉”读书活动的开展,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通过组织读书沙龙、“青春大讲堂”、图书换客大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板报、影像、网络等多种载体,不断创新学习手段,实现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资源的多样化和不断优化。
6、学习阵地稳固。拥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学习活动场所,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学习书籍和学习器材设备。
7、学习成效显著。青年学理论小组成员积极投身武汉社会建设实践。通过学习小组活动,使青年的学习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有集体和个人的学习成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得到增强,学习成效显著,组织及成员示范效应明显。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自查申报。各级青年学理论小组在认真总结、自查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武汉市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上级团委审核同意后于4月5日前报团市委宣传与信息工作部(联系人:余凌志;联系电话:85499609)。
2、检查评选。根据申报情况,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将抽取部分申报单位进行测评检查。测评检查以实地调研和书面评价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检查情况拟定命名表彰名单。
3、命名表彰。五四青年节将召开专门会议,对青年学习理论示范小组进行命名表彰和经验交流学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市属宣传舆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典型,积极营造促进青年学习的良好氛围。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评选工作。各主管单位或部门要深入发动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广泛参与,切实把成绩突出的优秀示范小组推荐出来。各学习小组要认真搞好总结,积极配合检查,推动青年学理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2、立足实际,突出实效。各单位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人力和物力,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做好青年学理论活动的指导工作,把评选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活动作为引导青年积极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来抓。
附件:武汉市青年学理论示范小组申报表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