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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3-08

武团联〔2013〕2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

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局、总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市属大专院校团委,各区级青联:

    “武汉青年五四奖章”是团市委、市青联授予武汉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武汉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为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武汉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联合开展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武汉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团市委、市青联主办,成立由主办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及部分专家和优秀青年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评选办公室初审,评选委员会综合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1、推荐、申报:2月下旬到3月中旬,下发评选文件,层层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并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青年报名参评。各区、市直各单位团委按照本次评选的总体要求,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协商并征得同级党委同意后,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鼓励优秀青年积极自荐报名,自荐报名者可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

    2、审查、初评:3月下旬,评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申报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候选人的成果、事迹进行鉴定整理。召开初评工作会议,确定初步人选。

    3、考察、终评:3月下旬到4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实地察看并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终评工作会议,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武汉青年五四奖章”20名。

    4、公示、表彰:5月上旬,公示终评结果,“五四”期间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当选者先进事迹。

    四、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申报单位要对所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阮航  陈颖

    联系电话(传真):85499905
  电子信箱:whtswzzb@qq.com

    通讯地址:汉口天门墩91号团市委组织部
  邮  编:430015

    附件:第七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青年联合会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