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委、办、局、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市属大专院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常态下武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着力破解一批影响、制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为全市共青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现将做好2016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课题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十三五”时期全市工作大局,深入研究当代青少年成长的新特点、新规律和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新课题、新挑战,进一步推动团组织的改革发展和工作创新。结合“青春遍访”工作要求,坚持调查研究与工作推进同步、理性思考和实践操作并重,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推进步骤
(一)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调研课题两类。其中,申报重点调研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一般调研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
(二)课题确定
各单位根据《2016年度武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所列条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掌握资源情况,自行确定调研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选定调研课题,也可自拟调研题目。
(三)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团市委宣传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团委、市直团工委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组要认真填写《2016年度武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书》(请在“武汉共青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原则上每个直属团组织至少申报1个课题,团市委每个“青春遍访”工作组至少申报1个课题,每个课题组(主持人)最多申报2项课题。课题申报截止日为2016年4月29日。
(四)课题立项
团市委于2016年6月1日前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核,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及一般调研课题。
(五)课题结项
课题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团市委宣传部提交课题结项申请。团市委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结项申请的调研课题成果进行初审,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课题同意结项。不合格的立项课题,待修改完善并达到“合格”等次后结项。
(六)评审及奖励
团市委组织专家对2016年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进行评审,确定奖项等次,分别给予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鼓励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理论思维和调研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形成研究合力
要坚持书记带队调研,全市各级团组织书记和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要带头领办课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要注重吸纳不同层面的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主动承办课题研究,不断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全员“大调研”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指导服务
要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情况,指导各课题组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及优势申报课题。加强与团市委宣传部交流,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论证和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四)改进调研方式
将文献调研同实地调研结合起来,多深入一线开展面对面调研。将普遍情况的调研同个案分析的调研结合起来,注重用典型个案来深化对问题的研究。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效率和科学性。
联 系 人:尹素娟
联系电话:027-85499742
电子邮件:29776567@qq.com
附件:
1.2016年度武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书
2.2016年度武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指南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