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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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1月1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情况

团市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巡察整改,推动形成团市委领导班子带头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整改、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整改的“三位一体”整改工作布局,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厘清问题整改“责任单”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团市委书记班子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带头领办重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问题责任,全面规划问题整改“路线图”

团市委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总体要求,紧盯重点任务,关键问题,统筹推进“查、改、建”三项工作任务,做到立查立改、立改立建。一是以“查”入手,切实找准问题症结和短板漏洞,举一反三,尽快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提及的同类问题查摆到位。二是以“改”为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要求,制定整改措施112条,实现问题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深、改透、改到位。三是以“建”落地,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手建立制度、完善机制21项,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三)剖析重点难点,坚决打好问题整改“攻坚战”

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坚持深挖根源、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对需要多部门多单位联合参与、配合整改的,及时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态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强‘三性’去‘四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督促相关基层团支部按照团中央要求,规范组织开展建团10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写入2023年度团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团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三是持续优化青联委员比例和结构,利用市青联届中增补委员契机,增补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唐家墩营业点快递员张裕、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司机王利等68名委员作为市青联委员。四是发布2023年武汉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并将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纳入其中,督促指导各区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五是要求直属团组织和重点联系单位参与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态化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破除“机关化”倾向。六是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改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形成上下协同推进改革工作合力。

2.关于“部分改革攻坚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全面构建新时代武汉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不断扩大社区少先队组织覆盖率。目前已在全市386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少工委,占全市有小学或初中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的48%。二是指导各级少先队组织进一步夯实基础,常态化开展“红领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少年军校”“少年警校”等校内外实践活动,提高校外少先队组织活跃度。

3.关于“研究团的理论工作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谋划部署。以课题调研为抓手,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统筹,开展课题调研专题培训,科学制定重点调研计划,指导各部门、事业单位开展课题调研18项,其中,指导市团校策划实施了《五四时期武汉青年领袖革命活动研究》和《群团改革背景下创新团干部教育培训形式研究》2项重点调研课题。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课题调研动态管理、考核激励等机制,推动课题调研有力有序实施。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将共青团与青年工作调查研究培训班纳入2023年全市团干部培训计划。四是推动成果转化。在《中国共青团》等平台发表理论文章《为“共同缔造”注入青年志愿动力——以青年志愿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升共青团“三力一度”》。

4.关于“‘网上共青团’对青少年吸引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青春武汉’新媒体平台质量提升工程”作为重点工作项目在共青团武汉市委十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部署。逐步完善武汉共青团“互联网+”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团属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服务等功能,努力构建以“青春武汉”新媒体矩阵为中心的信息交流和资源互享平台。2023年以来,原创推文86篇,总阅读量达20多万,“青春武汉”新媒体各平台关注量增加至80多万。

5.关于“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常态化政治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共青团武汉市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实施方案》,组织市区两级专职团干部就近就便广泛深入企业、社区、乡村、院系、班级等,面向青少年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青年大学习”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全市直属团组织参学情况,2023年以来,共开展十期青年大学习,总参学人数达150余万。

6.关于“团组织有效覆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跟党建步伐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发挥团市委团建攻坚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聚焦饿了么、美团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外卖配送行业团建取得突破。二是依托武汉市新媒体行业协会团总支加强自媒体行业团建,联合市交通局启动网约车行业团建工作,加快推进新兴行业团建覆盖。三是健全完善“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武汉共青团“厚植基层情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指标落实和项目创新。

7.关于“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研区级团代表联络站建设以及“一专一站两联”工作机制运行情况,针对目前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二是指导各团区(工)委加强团代表联络站建设,既保质保量完成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切实帮扶困难青少年等“规定动作”,又创造性地开展发现青年典型、助力青年就业创业等“自选动作”。三是开展2023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前往三峡集团、阿里中心(武汉)开展青联委员走访、青企协会员访谈等青年座谈、恳谈活动,了解青年诉求,助力青年发展。四是团市委书记班子带队走访武汉大学、武重集团、国创高科实业集团以及部分基层社区,听取青年对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大密切联系青年工作力度。

8.关于“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做好志愿活动发布、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引导青少年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平台上注册认证后认领志愿服务活动,注册的武汉青年志愿者达150万余人。二是抓住“3·5”学雷锋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志青春”工作品牌为载体,全市各区、企业、学校、基层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雷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700余场,累计参与青年志愿者14.6万余人次。三是举办武汉市青年志愿服务“青春社区”专项行动市级竞赛,推进社区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队伍、阵地、机制建设,扩大“青春社区”的有效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四是指导新城区组建“团干部+社工+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进“一社区一品牌”项目建设。开展2023年武汉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竞赛及武汉共青团“青年服务社”试点创建工作,全市216个社区积极报名参与比赛,新城区青年志愿者与社区结对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9.关于“服务指导青年创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青年创业服务指导,以“项目清单”的形式指导全市开展青年创业服务。二是明确创业培训目标,开展2023武汉青年创新创业“青创+”生态——青创训系列活动。三是线上和线下培训结合,开设“青创云课”线上公益导师辅导系列专栏。四是在已有的武汉“青创贷”线上申报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创业担保贷款”功能,推动武汉“青创贷”扩面增量。五是优化“青创贷”线上审核系统,实现贷款银行的一键转换,提高贷款的申报效率。截至目前,发放贷款720笔,金额超过2亿元。六是加大“青创贷”宣传力度,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在全市核心地区和重要商圈的百余块LED电子显示屏宣传“青创贷”。七是推进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汇、库、园、院、贷、投、训、赛、行、星、秀、社”十二个方面服务体系,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链”和“生态圈”,激发青年创新动能和创业动力。

10.关于“关爱青少年服务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青春有约”联谊交友系列主题活动。二是编发《从西藏到拉萨,这段跨越3000公里的爱情,好暖》《5万张照片里的爱情长跑》等系列推文。三是组织开展“下班谈恋爱·‘一拍’即合运动派对”“青春有约——汽车露营计划”等活动4场,其中有2场分别在新洲区、江夏区举办,注重活动在中心城区及新城区均衡分布。四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面对面交流,听取青少年寒暑假社区托管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相关可行性建议及时制定2023年青少年暑假社区托管项目午餐暂行管理办法。五是在武汉天地商业、服务业集聚区新增托管点,针对不同人群提供托管服务需求,贴近实际为集聚区的相关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11.关于“青年服务阵地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自建与共建结合,依托党建工作阵地、社区服务中心等推进“青年之家”建设。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建成“青年之家”130个,在全市“青年之家”数量占比提升至12%,有效实现青年阵地合理布局。二是制定《武汉共青团“青年之家”建设管理指引》,坚持每月督导调度全市“青年之家云平台”活跃度。

12.关于“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意识形态工作“六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机关平安稳定工作会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签订责任状。二是形成《武汉共青团系统意识形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升级《武汉青年舆情专报》,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上级团组织报送。指导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舆情风险研判分析。四是要求新闻中心全体采编人员加强对出版规定和制度的学习落实,对已出版内容进行自查,增加交叉轮流校对环节。五是严格执行编校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四次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新闻出版主管单位领导对编校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内部审读,增强把关意识,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提高编校质量。

13.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信息采集、动态精准摸排和工作研判机制,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预防违法犯罪。二是持续开展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人员大起底大排查大采集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规范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动态管理、临界性预防和重新犯罪预防。三是加强检团联动,对有需要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法治宣传、关怀慰问等工作。

1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团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专题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地。二是修订完成《团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要求。三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四是对党建、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绩效工作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五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严格把关,对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

15.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开展对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堵塞风险漏洞。三是指导相关单位聘请专门财务顾问,加强交叉检查,筑牢安全屏障。

16.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题研学、交流讨论,推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深入了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深刻内涵、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指导事业单位全面梳理“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建设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严格制度执行,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突出加强全流程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中认真讨论、会后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武汉市直属团组织和重点联系单位团委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定期调整直属团组织和重点联系单位,切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二是指导督促相关区团委配合做好团费账户整改工作。三是指导相关区团委通过“一区一策”等形式,设置团费专户或在相关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确保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四是在2023年度全市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重点工作提示中明确要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学习纳入2023年团干部培训和团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五是对各区团(工)委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提出具体要求,按照规范程序每半年摸排一次团员违法违纪情况并依规处理。

18.关于“典型违法案件没有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风廉政宣教月召开团市委警示教育大会,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面向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召开团市委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座谈会,年轻干部进行交流发言。三是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召开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场案例警示教育会。四是结合2023年团市委机关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19.关于“部分二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5家事业单位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2017〕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要求。二是责成有关事业单位按要求盘点国有资产,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告。三是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与相关部门沟通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20.关于“财务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往来款项清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规范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二是按有关规定注销青少年宫体育俱乐部,部分资金上缴,剩余资金捐赠给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用于青少年体育活动。

21.关于“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关事业单位责任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及《维修管理制度》,确保经办人准确掌握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对规定金额以上维修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三是学习最新文件精神,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22.关于“违规减免经营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调查核实,与当事人签订还款补充协议并督促执行。二是要求市青少年宫修订并严格执行《武汉市青少年宫党委会议事制度》《武汉市青少年宫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武汉市青少年宫“三重一大”决策及通报、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决策规范性。三是进一步规范经营项目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经营项目管理规定。

23.关于“团市委官网建设流于形式”“调研工作‘重形不重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对接相关部门,对“网上团校”“大事记”栏目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聚焦党政所需、青年所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2023年团市委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确定了18项全市共青团工作重点调研课题,通过调研破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4.关于“班子思想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2023年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对全年的学习主题和形式作出初步安排,结合市委宣传部不定期印发的《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开展学习,提高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发言记录,强化学习管理。二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等专题,开展专家辅导、主题报告、专题调研、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2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民主集中制纳入书记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加深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科学内涵的理解,自觉做到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实际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做好对书记办公会议题的审核把关,明确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专人记录,确保会议召开、回避等规定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过程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提前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全程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吸纳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不断提升议事决策质量水平。

2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2年度团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会议主题,在会前以座谈交流、调研走访等方式倾听青年心声。在会上坚持敞开心扉、亮明本真,做到自我批评有深度,相互批评有辣度。二是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向团市委书记班子、部门及事业单负责同志进行通报。

27.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事业单位参照《团市委机关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审批流程。二是对事业单位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进行全面自查。三是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学习相关因私出国(境)制度,了解掌握因私出国(境)审批的基本要求,规范审批管理流程。

28.关于“党建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2022年度工作汇报。二是根据述职情况和现场打分评议情况,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和调研情况,对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等次评定和通报。三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规范党建考核工作。

29.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团市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动员部署和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会前召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动员,集中学习《武汉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强调要全覆盖开展组织生活会,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等工作要求。三是会后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的检查,对有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0.关于“退休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设置的实施方案》,成立团市委机关退休党支部,将机关5名退休党员安排在该党支部进行管理。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强化对退休党员的宣传引导和激励关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经常性沟通联系,通过开展家访、谈心等方式了解掌握退休党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支持退休党员充分发挥余热,力所能及作贡献。春节等重大节日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退休党员进行慰问。“七一”前夕,对符合“光荣在党50年”的退休党员颁发纪念章。

31.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二是责成市青少年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审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执行力和执行效率,使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建立往来款项清理责任制,制定清理计划,对应收款项加大催收力度。对确属无法收回款项申请核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现实意义,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统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落实,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政治上的坚定推动巡察整改不断深化。

(二)强化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团治团。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团市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给每个具体部门及事业单位,对于各项问题抓早、抓小、抓在前。

(三)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聚焦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和长期推进事项,以钉钉子精神逐一落实,形成有标准可评估、有材料可查证、有成果可呈现的工作闭环,对需要与多部门协同推进的遗留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团的事业新发展。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期望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各项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构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武汉共青团工作取得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5499907;邮政信箱: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机关纪委,邮政编码430015;电子邮箱517285584@qq.com。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