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共青团武汉市委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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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0-27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团市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武汉市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武汉市委和共青团湖北省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全面推进全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武汉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训、选拔、使用团干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共青团武汉市委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纳入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委员会团校
2.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含武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共青团武汉市委青少年新闻中心
4.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
5.武汉青年创业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青团武汉市委总编制人数108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人数70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29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3,855万元,支出总计3,85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7万元,增长21.30%,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国少年先锋队武汉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市政府十件实事(寒暑期托管)、国家网络宣传周等活动项目经费所致。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2万元,占本年收入80.47%;事业收入30万元,占本年收入0.78%;经营收入647万元,占本年收入16.78%;其他收入76万元,占本年收入1.97%。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万元,占本年支出40.01%;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本年支出43.55%;经营支出631万元,占本年支出16.44%。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国少年先锋队武汉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市政府十件实事(寒暑期托管)、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项目经费所致。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10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1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515万元,项目支出158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经费401万元,主要成效:立足全市1116所青少年空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持续在青少年中开展中国梦学习宣讲教育。组织开展“小时候.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梦从这里起航”、“与信仰对话”、“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951场次;在全市青少年空间等基层组织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主题教育活动3300余场,不断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信仰。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团干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基层青年技能培训等项目303万元,主要成效:全年主(承)办各级各类培训23期,共培训学员2117人。其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3期,培训市属高校学生干部、志愿者888人;联合江汉区汉兴街举办构开展职业培训5期,培训人数达173人;走进高校开展 6 期创业就业指导讲座,培训人数1200多人次;为高校40多个创业项目及创业团队的创业路演做了创业指导与点评;开展创业模拟训练等创业指导服务,培训人数100多人次。青教工作经费255万元,主要成效:建设青少年空间1116家,命名青少年空间示范点106家;举办2016年全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和青少年空间主任培训班,对26名青教干部和123名青少年空间主任进行培训,提高青少年空间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围绕德育、文化、艺术、科普、健康、安全教育等内容组织近5000场次青少年活动,近20万名青少年参与其中;提升青少年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突破,编制完成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实现提档升级,全年共累计受理来电6747起,受理个案78件,案件受理率100%,个案处置满意率100%;坚持打造“12355关注成长”活动品牌,全年累计开展中高考心理减压校园行70场、亲子沟通社区行活动75场、职业规划企业行16场;结对帮教帮扶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困境青少年300人。2016年政府十件实事-寒暑期青少年社区托管经费210万元,主要成效:寒暑期期间,全市共开办152间青少年社区托管室,全年总服务时间超过10周,开展各项特色活动12200余项,服务青少年超过20万人次,解决了双职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托管难题,为青少年寒暑期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关工委工作经费94万元,主要成效:全市5184名“金晖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开展巡查和咨询活动大4.5万余次,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提出整改、关闭、处罚网吧数量80家,有效制止和劝阻未成年人进网吧1279人次。金晖关爱活动中,全年各级关工委共筹措助学帮困资金470.97万元,资助大中小学生5958人。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系列活动1.13万余场,40余万青少年受益。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关工委组织开展寻访、凭吊、祭扫、参观、宣讲等活动2500余场,参与青少年达30余万人次。青年创新、创业、就业工作经费等60万元,主要成效:全年共组织“创业链•青年圈”活动31期,创业培训班21期,培训创业青年2311人次,募集创业资金830余万元,扶持青年创业项目208个,举办大型就业招聘会13场,帮助600名青年实现就业。培训农村青年1500余人,推选田园小康项目7个,扶持18名大学生返乡创业,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攻坚实践。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项经费45万元,主要成效:圆满完成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各项任务,成功承办青少年日、青少年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网络安全进广场等系列活动,2.2万余名青少年走进青少年宫和国际博览中心,1116个青少年空间广泛开展网络安全进社区,引导青少年将网络安全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团市委荣获“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共青团组织建设及新媒体建设工作经费41.78万元,主要成效:坚持“3+2”工作制和区域化大团建常态化“驻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全年全市各级团干部共走访基层团组织3675个,开展宣讲412场,访谈青年2.1万余人,结交青年朋友4.2万余人,为基层青年办实事446件。围绕“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网络走群众路线,搭建“武汉青年之声”V3.0新媒体互动服务平台,组建服务联盟专家6026人,制发《“武汉青年之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考核办法》,努力建成以市级平台为中枢、区级平台为骨干、战线平台为节点的工作矩阵,切实打通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武汉青年之声”接受咨询、求助和问题反映23526条,回复26453条。全面推进“武汉共青团”网站改版升级,持续打造“青春武汉”微博微信平台。全年“青春系”共推送微信8000余期、7.2万余条,其中《从A到Z,26个字母,带你领略大武汉的独特气质》等三篇原创文章点击量突破10万。少先队武汉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40万元,主要成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少先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选举产生第七届市少工委领导机构。志愿者和谐行动活动经费33.50万元;主要成效:面对“98+”的雨情、灾情、汛情,第一时间组建青年突击队236支、青年志愿服务队127支,募集款物1692.3万元用于防汛救灾助学,唱响“不忘初心 青年先行”的时代强音。积极参与武汉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全市文明城市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培训、青少年文明旅游规范等活动,巩固提升全市文明水平。加大《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力度,全面推动“全团入志”工作,完善全市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和“志愿时”认证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圆满完成春运“暖冬行动”、第十届园博会、武汉马拉松、中欧低碳环保论坛等大型会节志愿服务,全年全市各类志愿服务累计总时间达135.5万小时。思想引领及青少年活动经费33.07万元,主要成效:强化正面宣传教育,以建党9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等为契机,深入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走好新的长征路”等主题教育活动3300余场,帮助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高度的价值观自信。持续打造“武汉青年讲堂”品牌,邀请乔安山、严双伍、张路等与广大青少年交流互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信仰。立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青春武汉国学萃”“中华经典诵读”、“我们的价值观”故事汇、现代少年“好习惯”养成教育等道德实践活动790余场,引导青少年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27.65万元,主要成效:以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为统揽,加强武汉青年之家建设,按照《武汉市青少年空间建设指南》要求,对全市1116个青少年空间提档升级,实现全市社区基层青少年服务阵地全覆盖。通过自主申报、集中展示、综合评估等形式,命名青少年空间示范点106家。按照“转换一批、培训一批、使用一批、培养一批”的思路,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健全青少年事务社工分层分类培训制度和队伍培养体系,切实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服务。现代少年形象大使评选及表彰活动经费等27万元,主要成效:经过校级初评、区级复评、市级终评等阶段,共评选出好习惯形象大使148名,现代少年745名,为全市少年儿童选树了一批身边的榜样。《武汉青年》及共青团记者站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成效:完成了《武汉青年》全年6期的编辑工作。围绕“群团改革、加快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抗洪救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精准扶贫”等全团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推出专题报道,让全市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市委的中心工作和活动信息,同时为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政策依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武汉市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共青团武汉市委本级及下属共青团武汉市委团校、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指导中心、武汉青年创业中心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为预算的23.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16.67%,比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
2016年共青团武汉市委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3万元。其中:住宿费1万元、旅费1万元、杂费1万元。主要用于赴台参加《湖北文献》创刊50周年纪念活动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1个、1人次;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友好城市进行项目交流活动1个、1人次。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友好城市进行项目交流活动因工作原因取消,发生签证及退票费等1万元;通过赴台交流活动,向台湾同胞宣传湖北、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介绍武汉历史与文化。加强两地的文史研究合作,进一步丰富了两地的文史视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31.03%;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为预算的31.03%,比预算减少 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其中:燃料费3.30万元;维修费3.50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1.2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为预算的12.50%,比预算减少 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主要用于外省市团市委来汉调研交流及日常接待活动等。
2016年共青团武汉市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团市委来汉调研交流及日常接待的接待工作15批次153人次(其中:陪同31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万元,降低65.7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 10万元,降低76.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降低62.5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公车改革的要求,减少了公车保有量,规范了公车使用和管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武汉市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23个,涉及资金1074.50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我单位通过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的追踪问效,考核评价项目支出经费的实施和运转情况以及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内容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设计了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最后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绩效评价的工作内容包括:1、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包括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和预算差异原因分析、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情况等。3、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度建设情况、组织协调及资源配置情况等。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效果,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共青团武汉市委(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共青团武汉市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青团武汉市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药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项):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