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武汉市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武汉市委和共青团湖北省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全面推进全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武汉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训、选拔、使用团干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共青团武汉市委团校
2. 共青团武汉市委青少年新闻中心
3. 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
4. 武汉青年创业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109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1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
表1.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19.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27.91万元、上年结转91.35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061.68万元,项目支出1957.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9.26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3927.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91.98万元,下降13.10%,主要是2017年一次性项目执行完毕;(2)上年结转91.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6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957.5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新青年下乡”活动和共青团武汉市第十六次代表大会。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2.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青少年寒暑假社区托管室200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共青团组织建设及新媒体建设、思想引领及青少年活动、志愿者和谐行动、青年创新创业就业工作等。
事业运行支出100万,主要用于:武汉青年创业行动、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等。
小学教育支出400万,主要用于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等。
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团青干部培训等。
其他教育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及权益预防工作等。
出版发行支出42.98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少年形象大使评选表彰及“倡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武汉青年》及共青团记者站全媒体中心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1.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29.4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662.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2.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3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18.26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3)公务接待费7.1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6.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和使用量下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745.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29.77万元,下降14.88%,主要是2017年一次性项目执行完毕。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74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7.91万元,占82.78%;事业收入48万元,占1.0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68.16万元,占11.97%;其他收入109.86万元,占2.32%;上年结转91.35万元,占1.92%。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7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82万元,占44.67%;项目支出2225.46万元,占46.9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00万元,占8.4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0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9.4万元。包括:货物类11.9万元,服务类21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957.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7.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